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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正豪:海峡两岸法学交流的先行者

2012-11-27姚同发

黄埔 2012年4期
关键词:交流

■ 姚同发

今年4、5月在岛内作学术访问期间,经夏潮基金会董事长宋东文先生安排,笔者有幸拜访卸下台湾“法务部长”公职的廖正豪先生。短短两小时谈话,条分缕析,精彩纷呈,让笔者领略到一位毕生献身两岸法学交流的先行者的崇高与无私。

廖正豪一生与司法有着不解之缘。他现任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财团法人向阳公益基金会董事长、中华道教总会名誉理事长、台商服务总会总会长,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台北大学法律研究所教授,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荣誉客座教授等职,在两岸民间交流的舞台上,演出了一幕幕有声有色、感人肺腑的活剧。

“扫黑英雄”的公益行动

廖正豪出生在嘉义县六脚乡农家,世代耕读传家,先父刚正不阿,幼秉庭训,加上嗜读历史章回小说,景仰忠孝节义之气。青年就读台湾大学,获法律学系法学士、法律学研究所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1966年高考司法官及格(大学二年级),1968年高考律师及格(大学四年级),1981年甲等特考普通行政法制组最优等及格。原本他应步入学术殿堂,后因受教于诸贤,并承长官提携,担任多项重要职务,从此与司法结下不解之缘。

李登辉主政时期,岛内黑、政、商相互勾结,造成社会公义不彰、是非不明,善良民众得不到保障,为非作歹者却逍遥法外。廖正豪对此发出警告:“如果台湾不扫黑,或扫黑不彻底,台湾将变成西西里。”1996年6月,他就任台湾“法务部长”,针对社会亟待解决的“黑金”问题,在就职演说中即将“扫除黑金”列为十大工作之首,旋即核定“扫除黑金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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