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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碳税方案的比较分析

2012-11-15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2年3期
关键词:碳税公平性边境

王 珲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国际碳税方案的比较分析

王 珲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碳税作为一种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经济手段受到许多学者的青睐,国外一些学者主张通过在国际层面实行碳税来实现全球二氧化碳减排的目标,并提出了不同的设计构想。但至今仍没有研究者对国际上的国际碳税提议进行系统的归纳。对已有国际碳税提议进行归纳和分析即成为本文的目的。本文将已有典型的国际碳税提议归纳成四种方案,即统一的国际税方案、有差异的国际税方案、统一的国内税方案和国内税+边境调节税方案,分别阐述了每种方案的内容和特征,并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成本效益、公平性、参与广泛性及可操作性四个方面对所归纳的四种方案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分析得出,如果仅基于成本效益、公平性、参与广泛性及可操作性四个指标,前三种方案差别不大,但都明显优于第四种方案,因此第四种方案是最劣的。但如果考虑到方案实行的现实条件和推动力,最劣的第四种方案是短期内最可能实现的,并且,最优的国际碳税方案可能需由最劣的方案逐次演化而成,而难以直接实现。

国际碳税;方案;比较分析

国际碳税近几年开始受到国内研究界的关注,但在国外,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就有学者对国际碳税进行了设想和论证。如Hoel提出在全球实行统一的国际碳税[1];Nordhaus,Aldy 和 Stavins等也主张统一碳税,但其内涵及方式又迥异于Hoel所提方案[2-3];Gersbach提出了关于国际碳税的全球性返还制度(GRS,a Global Refunding System)[4];欧盟和美国等近年来提出了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碳关税。可见关于国际碳税的方案不少,若不加以辨析和梳理极易引起混淆,尤其国内有些学者在引用这些方案时不加区分,可能误导读者。Sandmo曾将处理二氧化碳等问题的国际环境税归纳为统一的国际税、非统一的国际税和只对发达国家征收不对发展中国家征税三类,并认为统一的国际税模式是最优的[5],但他的归纳比较粗略,未详细描述各方案的特点,且由于近年来许多新方案的提出,该文的归纳已显落后。为此,有必要对现有的各种国际碳税方案重新进行梳理和比较,以了解国际关于国际碳税方案的研究现状以及各方案的特点。

1 国际碳税方案梳理

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国际碳税是对国际层面的碳税的称谓。本文中的国际碳税包含国际机构针对国家征收的碳税、国际达成协议而由协议国征收的碳税以及以国内税的形式征收但对国际市场具有重大影响的碳税等所有延伸到国际层面的碳税。本文将已提出的国际碳税方案归纳为以下四种。

1.1 方案Ⅰ:统一的国际税(Uniform International Taxes)

统一的国际税方案由Hoel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提出。他认为有效的碳税应该实行统一的国际税。在该方案中,国际碳税由参与国成立一个专门的国际机构来征收,税基为各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税率在各国保持一致,所征收的碳税按照某种事先达成的返还比例返还。其操作方式是:在每个征收周期(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3至5年)末,国际机构根据各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一国应上缴的国际碳税税额记入借方,将该国从扣除了国际机构管理成本后的税收总收入中应获得的返还额记入贷方。因此,各国在每期上缴给国际碳税征收机构的净税额为其应缴税额与应得返还额之差。这一净税额有可能是正,也有可能是负。若忽略管理成本,各国净税额之和应等于0。[1]

这一国际碳税方案的特征是:(1)按统一的税率对每个国家依据其排放量征收碳税。(2)由独立的国际机构来征收并按一定的规则来分配税收收入。

1.2 方案Ⅱ:有差异的国际税(Non-uniform InternationalTaxes)

有差异的国际税方案由Murty于1996年提出,主张各国的国际碳税税率取决于该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对生产者征收的利润税、碳密集型产品生产量等变量,而不必要相同。他提出国内碳税由各国自行征收,国际碳税由参与国成立独立的国际机构来征收和管理,并且根据各国的每期的大气状况来返还国际碳税额。[6]

Gersbach设计了一个专门的国际碳税运行方案,他称作全球性返还制度,实际上也属于有差异的国际税方案。该返还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由最大的20个发达国家注入启动资金组成全球基金(the Global Fund),其他各国自行决定是否加入;各成员国自行设定碳税税率,将每期(一年或更长时间)的碳税收入上交全球基金;全球基金根据各成员国比上一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占所有成员国总减排量的份额来同比例地分配全球基金(在开始阶段,可能只将税收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返还,待到基金额度累积到一定金额且保持稳定时,返还的金额就等于税收收入总额加上基金的利息收入);成员国可以自由退出GRS,惩罚是失去当年的返还基金。[4]

这一方案的特征是:①全球实行有差异的国际碳税,差异性体现在对各国征收的税率可以不同,并且没有明确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统一的税基。②需要专门的机构和制度来执行税收的征收和实现税收收入的返还。

1.3 方案Ⅲ:统一的国内税(Harmonized Domestic Taxes)

近年来国外一些学者倡导以统一的碳税取代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机制,认为全球统一的碳税能更好地实现减排目标。他们所倡导的统一碳税,实际上是要求各国通过达成协议而实行统一的国内碳税。

Stiglitz提出对碳排放实行全球统一的环境税,要求每个人都支付等同于碳排放社会成本的税收。税收的设计要使得碳减排能达到京都议定书的减排目标,并且要根据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变暖的形势及时调整税率。对于税收收入,可以通过协议建立专项基金用来投资全球的公共事业,但更现实的做法是各国自己保管和使用税收收入[7]。

Nordhaus也提倡各国实行统一的碳税。他认为各国应该就二氧化碳排放税达成国际性的一致协议。理论上各国各行业的碳税应该一致,实施中可能无法实现这种一致性,但在设计制度时应该以理想方案为指导[2]。

Aldy和Stavins认为统一的国内碳税比由专门机构征收国际碳税更容易被接受,各国可就国内碳税达成协议,征收统一税率的碳税并各自处置碳税收入。由于统一碳税可能违背公平原则,因此需要资源的转移支付,即发达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给予发展中国家转移支付,或者是发达国家将碳税收入用于资助零碳技术项目的研发和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项目等。[3]对于统一国内税有失公平的问题,Aldy,Ley&Parry提出在短期内只要求收入水平达到一定额度的国家征收碳税,或者根据各国的人均收入和历史排放量得出一定的规则来实行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单边支付[8]。

统一国内碳税方案的特征可以归纳为:各国就国内碳税达成国际协议,税率在理论上要求一致,但实施中可考虑各国具体情况。不需要专门的国际机构来征收和管理碳税,各国自行征收碳税并处置碳税收入。为了实现公平,国际协议需附加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转移支付或其它帮助的规则。

1.4 方案Ⅳ:国内税+边境调节税(Domestic Taxes and Border-Tax Adjustment)

许多学者担忧发达国家单边征收碳税会降低其国内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并导致碳泄漏,认为边境调节税是保护碳税实行国的产业竞争力和防止碳泄漏的有力手段。本方案中的边境调节税是指根据税收中性原则,对未征收碳税的进口产品征税,使其与国内征收了碳税的同类产品税率相当。

Baranzini,Goldemberg和 Speck在研究碳税的设计时,提出可以利用边境调节税制度来减轻国内碳税对本国竞争力的不利影响[9]。Metcalf和Weisbach在研究美国碳税的设计时,将边境调节税作为碳税设计的一部分,拟对来自未征收碳税的国家的进口品征收边境调节碳税[10]。

现今国际上争议很大的“碳关税”中的税收调节措施(拟议中的“碳关税”不仅有对进口品征收边境调节税,还包括要求进口品购买碳排放权等)就属于这一方案。瑞典国家贸易署报告指出,边境调节税有三种征收方式。一是根据进口品在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征收调节税。此方式要求进口品具备表明其碳足迹的排放证明。二是进口国按产品类别设置标准的边境调节税,不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碳排放水平,进口品不需持碳排放证明。三是综合前两种方法,进口国为每种产品制定排放标准并设定调节税,若进口品生产过程中的排放量低于进口国设定的排放标准,可减免部分调节税,进口品需持碳排放证明[11]。

虽然该方案与之前三种方案相比,并非在国际范围内普遍推行而仅在一国施行,但如果已征收碳税的国家陆续对进口品开征边境调节碳税,将形成一个以国内碳税为基础,对贸易产品征收碳税为拓展的碳税网络。这一碳税网络具有超越国内市场而延伸到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因此也可将其归纳为一种国际碳税模式。

因此这一国际碳税方案的特征是:一部分发达国家实行碳税,并对来自未实行国的进口品征收碳税。不需要独立的国际机构负责税收问题,也不存在转移支付。

2 国际碳税方案比较

Aldy&Stavins指出,国际气候合作能否成功需满足若干条件,如成本效益、公平、广泛参与、协议目标容易实行、对参与成员遵守情况进行核查以及国内有实现协议目标的制度能力[12]。在此借鉴上述条件,以成本效益、公平性、参与的广泛性以及可操作性为标的,对上述四种国际碳税方案进行比较,以进一步了解各方案的优劣。

2.1 成本效益比较

成本效益是指在同样的成本下实现效益最大化或在效益一定的情况下成本最小化。静态的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各国减排的边际成本基本一致;动态的成本效益原则要求现期和未来时期减排的边际成本基本相同[13]。本文中各方案的设计基本未涉及动态的视角,故对各方案成本效益的比较主要基于静态视角。

方案Ⅰ主张以各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征收对象,虽然与各国具体的减排措施不挂钩,但对应于一定的国际碳税,一国为实现收入最大化,会选择使其二氧化碳减排的边际成本等于国际碳税税率的减排量。因为一国获得的返还是给定的(因为返还比例一定,且由于该国上缴税收的变动而引起的该国获得的返还额的变动很小,可忽略不计),如果一国的减排成本大于国际碳税,该国可选择减少减排量以增加收入,反之,该国可选择增加减排量以增加收入,只有选择使二氧化碳减排的边际成本等于国际碳税税率的减排量时,该国才能实现收入最大化。因此,在此方案中,各国的边际减排成本都将等同于一致的国际碳税,这就实现了国际减排的成本效益。

方案Ⅱ实行差异税率使得世界各国的减排成本不一致,没有实现成本效益。

方案Ⅲ虽然是各国实行相同的碳税,但因为各国的税收体系不同,同样税率的碳税也可能使各国加在碳排放上的实际成本不一致。同时,还可能存在一些国家通过减少其他环境税或增加相关补贴抵消了碳税的作用,使得各国实际的碳税不能统一。因此,方案Ⅲ中各国减排的边际成本实际上难以实现统一,方案Ⅲ就无法实现其设计理论中的成本效益。

方案Ⅳ在部分国家实行碳税,并对该国的进口产品征收边境调节碳税,虽然在国内市场实现了国内产品和进口品减排成本的统一,但在国际上远远没有实现减排成本的统一,所以在成本效益方面不及前三个方案。

因此,在成本效益方面,方案Ⅰ是最优的,方案Ⅳ是最劣的,方案Ⅲ略优于方案Ⅱ或者难以定论。

2.2 公平性比较

国际减排合作中的公平是指参与减排的成员国中,发达富有的国家应比落后贫穷的国家承担相对更多的减排成本[13]。气候变化问题既是全球性问题也是历史性问题,国际碳税的实施应考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历史责任,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

方案Ⅰ对各国征收统一的国际碳税,并按照各国协定的比例返还。其公平性取决于税收返还的比例能否反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历史责任。

方案Ⅱ是按一定的协定或指标对各国的碳排放征收不同税率的国际碳税,并按协定对国际碳税收入进行分配。其公平性体现在对不同经济状况的国家可征收不同的税率(不参与国可看做是0税率),还取决于税收返还制度能否真实反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历史责任。

方案Ⅲ要求各国实行统一的国内碳税,协调公平性的方式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转移支付。因此,该方案的公平性主要取决于协议的转移支付制度能否真实反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历史责任,且能否切实实行。

可以看出方案Ⅰ,Ⅱ,Ⅲ的公平性主要取决于待协商的制度设计,从方案的粗略设计和构想来看,都考虑了公平性问题,如果其处理公平性问题的制度机制能实施,就都具有公平性。

方案Ⅳ表面上看是发达国家承担了主要的碳税成本,发展中国家只有出口到发达国家的产品才承担碳税成本,但实际上最可能违背公平性原则。因为发展中国家不仅变相地承担了减排义务,而且在税收上是净损失,不能得到税收返还或转移支付,与前三个方案相比,发展中国家很可能承担更多的净成本负担。同时,由于增加了出口成本或者减少了出口竞争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业将受到打击,这进一步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损失。

2.3 参与广泛性比较

越多的国家参与,该方案在促进二氧化碳减排方面就越有效率。因为广泛的参与度不仅直接促进大范围的减排,同时也可以减少因能源密集型企业从减排国转移到非减排国而引起的碳泄漏风险。参与的广度具体地反映在协议合作事前和事后两个方面[13]。

事前参与的广泛性主要看参与方案的国家数量。由于各方案都还处于概论设计阶段,要判断各方案参与的广泛性不能仅看一方案要求的参与国的数量,还需看该方案有没有实现其所要求的参与国数量的激励机制。方案Ⅰ和方案Ⅲ基本要求世界每个国家都参与,但其激励各国参与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各国协商,可见其参与度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方案Ⅱ要求发达国家先行参与,由于发达国家本身承担减排义务,因而其参与具有来自减排的动力,之后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基本上是利大于弊,因此该方案在激励性方面优于方案Ⅰ和Ⅲ,最终的参与度可能胜过方案Ⅰ和Ⅲ。方案Ⅳ是发达国家提出的单方举措,可能形成由主要发达国家组成的非正式联盟,参与度低于前三种方案。

事后参与的广泛性则取决于参与国是否遵守协议,进而取决于方案设计中是否有对参与国的执行监督,及对违反协议的惩罚。方案Ⅰ和Ⅲ没有违约方面的详细设计,方案Ⅱ有对违约行为处罚的设计,如退出协议者将损失当期的返还税额。方案Ⅳ不是通过协议形成的正式联盟,因此不涉及违约行为。

总的来说,在现有已知的条件下,方案Ⅱ参与的广泛性优于其它三种方案,方案Ⅳ的参与度是最差的。

2.4 可操作性比较

可操作性主要指方案实行和推广的难易程度。

方案Ⅰ需要专门的国际机构来执行,且需要各国协商达成统一的税率,实施难度很大,就目前的国际合作态势而言,可操作性不强。

方案Ⅱ虽然也需要专门的国际机构和国际碳税制度,但不需要各国达成统一的税率,起始阶段的协商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因此其实行尤其是起步比方案Ⅰ较为容易。

方案Ⅲ虽然不需要独立的国际机构,但要在各国达成统一的碳税协议,也需历经长期的过程。且该方案还涉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转移支付问题,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上也将困难重重。但由于该方案是在一国之内实行碳税和处理税收收入,相对于方案Ⅰ更具有操作性。

方案Ⅳ虽然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且受到发展中国家的极力反对,但部分发达国家一直致力于该方案具体实施环节的设计和研究,已经基本具备实施的理论条件。在执行上,它不需要经过各国的协商和一致认定,决定权操于主权国之手,虽然可能导致贸易摩擦,但就方案本身来讲是最易操作的。并且,欧盟拟在2012年对航空业实行边境碳排放权调节的举措,将为边境碳税调节的实行提供借鉴。因此,方案Ⅳ是目前操作性最强的。

2.5 小结

将上述方案在各指标上的表现从高到低分为:高、次高、中、低四个等级,并分别赋值为4、3、2、1,则诸方案的优势比较可如表1所示。

从表1可知,方案Ⅱ的总评值最高,方案Ⅰ和方案Ⅲ次之,方案Ⅳ最低。但实际上前三种方案的总评值相差甚微。由于赋值较为粗略,以细微的差异判断出最优方案是不严谨的,但可以断定方案Ⅳ是最劣的。

3 结论及展望

本文梳理和比较了国际碳税的四种方案,由于各方案都还处于设想阶段,实施细节不够具体和明确,在比较的过程中只能做一般性分析,但可以得出基本的结论:在四种方案中方案Ⅳ最劣。

表1 国际碳税方案的比较Tab.1 Comparison of international carbon tax options

值得说明的是,前三个方案较方案Ⅳ更优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前提之上,如具有专门的国际机构,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严格的监督机制等,但这些机构和体制构建本身就存在着极大的障碍。一种方案的实现需要足够的推动力,为此,很多设计者在寻求优等方案的推动力。笔者认为,推动力难以凭空产生,而却很可能来自于劣一级方案的演进。

虽然方案Ⅳ是最劣的,但短期内是最可能实现的。因为发达国家强制性的减排义务,为其实行碳税提供了动力,而保护国内产业竞争力的目的,为其对进口品征收边境调节税提供了动力。因此,边境调节税一旦在WTO通过,将可能迅速在发达国家蔓延开来。随着实行国内碳税加边境调节税的国家增多,未征收碳税的发展中国家在出口时可能频繁地被迫征收碳税。由此,部分发展中国家可能考虑实行碳税以减少出口遭受的净损失。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征收碳税,最终全球性的碳税网络形成。由于各国都征收碳税,边境调节已经显得多余。由简化贸易程序、减少贸易成本的动力推动,各国将开始商讨一定的国际规则来协调各国之间的碳税并取消边界调节税,经过协商最终可能形成统一的国内碳税以及一定规则的转移支付。这样,方案Ⅳ就演进为方案Ⅲ。而由于统一国内税模式存在一些问题,如成本效益差,该模式难以一直延续,一些国家或环保组织将倡导形成专门的制度来管理全球的碳税问题,考虑到实施的难度,刚开始由发达国家率先成立国际机构并交纳国际碳税,而给于发展中国家激励并征收较低的税率,从而方案Ⅱ逐渐成型。最后,由于良好的制度激励以及来自于国际的压力,发展中国家会陆续参与,及至所有的国家参与。为了减化程序,国际机构可能对各国实行统一的国际碳税税率,并重新设计税收返还制度来处理公平性问题,这样就实现了方案Ⅰ。如果各方案都逐一实现,则在比较时可排除可操作性,且参与广泛性可直接比较其要求的数量,那么无疑方案Ⅰ为最优。因此,在国际碳税方案的演进中,全球最终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的成本效益、公平以及最广泛的参与。

References)

[1]Hoel M.Carbon Taxes:An International Tax or Harmonized Domestic Taxes?[J].European Economic Review,1992,(36):400-406.

[2]Nordhaus W D.After Kyoto:Alternative Mechanisms to Control Global Warming[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6,96(2):31-34.

[3]Aldy J E,Stavins R N.Economic Incentives in a New Climate Agreement[C].On Behalf of the Harvard Project on International Climate Agreements for the Climate Dialogue, Copenhagen,Denmark,2008.

[4]Gersbach H.A New Way to Address Climate Change:A Global Refunding System[J/OL].Economists’Voice,2008,http://www.bepress.com/ev.

[5]Sandmo A.Environmental Taxation and Revenue for Development[EB/OL].UNU-WIDER Discussion Paper No 2003/86,2003.

[6]Murty M N.Fiscal Federalism Approach for Controlling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lution[J].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1996,(8):449 -459.

[7]Stiglitz J.A New Agenda for Global Warming[J/OL].Economists’Voice,2006,http://www.bepress.com/ev.

[8]Aldy J E,Ley E,Parry I.What is the Role of Carbon Taxes in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R].The World Bank,PREM Notes,2010.

[9]Baranzini A,Goldemberg J,Speck S.A Future for Carbon Taxes[J].Ecological Economics,2000,(32):395 -412.

[10]Metcalf G,Weisbach D.The Design of a Carbon Tax[J].Harvard Environmental Law Review,2009,(33):499 -556.

[11]Persson S,Sabelstrm A,Holck A.Practical Aspects of Border Carbon Adjustment Measures:Using a Trade Facilitation Perspective to Assess Trade Cost[R].National Board of Trade,December 2010.

[12]Aldy J E,Stavins R N.In Architectures for Agreement:Addressing Global Climate Change in the Post-Kyoto World[M].Cambridge,U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

[13]Aldy J E,Ley E,Parry I.A Tax-Based Approach to Slowing Global Climate Change[EB/OL].Resources for the Future,Discussion papers,July 2008.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International Carbon Tax Options

WANG Hui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Nanchang Jiangxi 330013,China)

As one of the economic policies to control carbon dioxide(CO2)emissions,carbon tax is favored by many scholars.Some foreign scholars advocate that carbon tax should be implemented worldwide to reach the goal of global carbon emission abatement and put forth a few different proposals.However,so far,there is no study focusing on the summary and induction of these proposals.In this article the existing proposals are summarized and analyzed.The Typical proposals are sorted into four international carbon tax options,which are Uniform International Taxes,Non-uniform International Taxes,Harmonized Domestic Taxes and Domestic Taxes and Border-Tax Adjustment,and their main contents and features are described respectively,followed by comparisons of these options in the perspectives of cost-effectiveness,equity,participation and operability.Through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fourth option is the worst,because though the first three options can not tell from each other,they are all 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the fourth one based on the indexes listed above.But considering the actual conditions and driving forces,the fourth option is most likely to be carried out in a short period of time,while the best option may need to be evolved from the worst one and can’t be realized directly.

international carbon tax;options;comparative analysis

F811.0

A

1002-2104(2012)03-0082-05

10.3969/j.issn.1002-2104.2012.03.014

2011-10-01

王珲,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碳税、碳关税的设计及其对贸易的影响。

(编辑:温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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