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隐者不遇》的叙事翻译补偿
2012-11-13岳中生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岳中生
(河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河南洛阳471023)
中国文学存在抒情和叙事两大传统,学界对前者研究得较多较细,而对后者重视不够,尤其是古典诗词研究中未能将两大传统充分贯通融合,往往强调了抒情面而忽略了叙事面。[1]中国文学史上存在大量的叙事诗,对这些叙事诗歌进行专门性研究,尤其是翻译学研究显得非常必要。以前的诗歌翻译研究多基于文学、语言学、翻译学、美学、哲学等视阈,较为注重诗歌语义、语篇形式、风格、文化或审美等方面,叙事学的诞生和发展为诗歌翻译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阈,但由于翻译是原语和目的语之间的语言文化信息转换,因语言文化差异等因素发生的翻译损失从翻译活动存在时起就一直与翻译相伴,具有不可避免性。故此,翻译补偿就成为减少翻译损失、尽可能完整再现原文的必要手段。夏廷德将翻译补偿定义为“以目的语为主,辅之以符合目的语规约或规范的其他语言手段,根据文本类型和翻译目的,对翻译过程中潜在的或发生的损失进行的修复或弥补”。[2]翻译补偿可以消除常规的表层符号转换无法克服的语言、文化、语用等障碍,最大限度地恢复因语言、社会文化差异等因素而损失的各种意义和审美价值。从方法论角度看,翻译的过程可以叫做“解构—重组”:解构是对原文而言的,意味着对原文的分析;重组是对原文而言的,译者在译入语中对原文的内容、形式、风格等进行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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