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亲历的刘从文案件
2012-11-07张鼎中
党史博览 2012年1期
以往我们保卫部门说起刘从文案件,外界一般不知怎么回事。若说城南庄中共中央指挥机构被炸案,或说城南庄案知道的范围就可能广一些。
近年来,关于1948年5月18曰,党中央、毛主席当时驻地河北省阜平县城南庄遭国民党军飞机轰炸一事,已较多地披露于各种媒体。尽管事隔60多年,据我听到的反映,除许多老战士外,今天许多读者和观众仍对此案震惊不已。在决定中国命运的战略大决战的重要时刻,中国共产党首脑机构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最高统帅部遭轰炸的本身,就以极端的严重性和重大性载入了史册。而对于我当时所在的华北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那就是顶天的案件了。
那时保卫部下辖三个科,分别为审查科(一科)、侦察科(二科)和预审科(三科)。我任三科科长。我是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刘从文案件的重要当事人之一,既担任主要审判人,也是执行刘从文一干案犯死刑的现场最高指挥员。
如今此案虽已解密多年,但将这个重大案件的始末作一负责任的忆述,将鲜为人知的实况细节告知关心该案件的人们,仍是我的责任。
为求得对历史实际情况的准确把握,在北京军区政治部原副主任张鼎文的支持下和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的协助下,我调阅了现存于北京军区档案馆的关于审判刘从文的档案卷宗,并参阅了《聂荣臻传》,再与回忆相
刘从文案成功告破
为夺取全国的胜利,党中央、毛主席1948年3月23日从陕北出发,于1948年4月13日到达河北省平山西柏坡一带,形成了领导全国解放战争的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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