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危房危及人生
——对一起乡村干部截留克扣危房改造款案件的思考
2012-11-06广春周宏靖鸿炜博
支部建设 2012年30期
关键词:农村
■广春 周宏 靖鸿 炜博
莫让危房危及人生
——对一起乡村干部截留克扣危房改造款案件的思考
■广春 周宏 靖鸿 炜博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也是促进民和、提升民生、改善民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在中央及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地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心”的愿望正在变成现实。运城市盐湖区也不例外,正在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有声有色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他们规范了审批流程,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危房改造的对象、危房的认定、改造的方式、监督的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有效地保证了危房改造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但是,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全新的工程,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中间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使个别项目的管理者和实施者有机可投、有空可钻。极个别党员干部利欲熏心,以权谋私,竟然在危房改造资金上“做手脚”,向危改户吃拿卡要,严重地干扰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2年6月,运城市盐湖区纪委监察局在对全区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助理员(以下简称住建员)王某伙同有关村干部索要、收受16户危改户32100元,其中14600元被王某据为己有。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其他涉案人员留党察看等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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