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与公平
2012-11-02张胜荣
当代贵州 2012年17期
分配与公平

张胜荣,经济学博士。现任贵州财经学院教授、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贵州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现代主流经济理论将严格社会的分配问题分为两部分来考察:
功能性收入分配理论。即个人在市场中依据资源禀赋进行选择。由生产要素竞争性定价获得各自报酬,强调人与人不同。
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即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与个人在市场中做出的选择无关,由个人无法控制的外部环境左右。它由机会、运气、个人天赋、继承财产多寡和政府的再分配(赋税、补贴、扶持项目等)两大方面组成。
现存理论的最大缺陷是只关注功能性收入分配问题,而个人收入分配问题在理论上还是空白,更缺乏联系两者之间的理论桥梁,导致分配与公平的关系模糊不清,分配不公的结症众说纷纭。
所谓公平,其本源含义是人们在同等条件下待遇一样。可见,公平是一个比较概念,与集团相联系。以我国历史上农村集体经济为例,在集体劳动中,人们为了增产增收的共同目标,生产上协作互助团结一致。但在分配上人们就必须分开各起炉灶。
从生物学上看,原因在于人类的发展还没有进化出一个公共的胃,集团内所有的人还不能像一个生物进食,这也是人民公社食堂失败的根本原因。经过实践,集团内的人们依据血缘关系组成生产消费单位,由一家人共同生产一起进食,这是最接近一个共同胃口的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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