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制下风险投资家人力资本的激励约束机制分析
2012-11-01王福民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2年4期
关键词:机制
王福民
(湖南科技学院 经济与管理系,湖南 永州 425100)
有限合伙制下风险投资家人力资本的激励约束机制分析
王福民
(湖南科技学院 经济与管理系,湖南 永州 425100)
风险投资家是风险投资中的灵魂,如何激发风险投资家的人力资本,是风险投资治理的关键。有限合伙制组织模式非常适合风险投资机构,探讨有限合伙制下风险投资家人力资本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家;人力资本;激励约束机制
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保证,也是推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一过程中,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一个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其微观主体的治理机制,研究表明,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最适宜的组织形式。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缓慢,风险投资家匮乏,这与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研究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对于风险投资家人力资本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治理模式分析
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是按有限合伙法及相关规定设立和运作的,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遵照有限合伙制约定俗成的协议惯例,有限合伙人作为真正的投资者要出资99%的资金,并不能直接参与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只分享80%的基金盈利,但对合伙债务只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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