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开展计划烧除的思考
2012-10-25田凤奇
森林防火 2012年3期
田凤奇
(内蒙古森工集团,内蒙古 牙克石 022150)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是我国4大国有林区之一,地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9个旗市,林业主体生态功能区总面积10.67万k m2,占整个大兴安岭的47%;有林地面积8.17万k m2,活立木总蓄积8.87亿m3,均居全国国有林区之首。现有70%的森林被列为国家重点、一般公益林实行全封闭保护和限制性开发,其中有110万h m2从未开发的原始林,8个共计124万h m2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地位重要,森林防火任务繁重。下面,结合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实际,简要谈谈对计划烧除的粗浅认识,供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参考。
1 计划烧除在林区的技术应用
20世纪中叶,大家普遍认为,计划烧除是在人为情况下,有组织、有目的的一种森林火灾预防阻隔或减缓火势蔓延的方法,属阻隔系统建设范畴,此后曾在林区广泛应用。
1953年起,根据铁道部、林业部“关于修正《东北及内蒙铁路沿线林区防火办法》的联合通知”要求,林区组织职工群众,每年春秋两季开始火烧牙克石-库都尔144k m铁路防火线。随着林区的开发建设,铁道运输线路迅速延伸到林区腹部,火烧防火线任务逐年增加。
上世纪60年代,由于林区有大量的沟塘和草甸子,林缘又与大面积的草原相毗,这是历史上火灾蔓延造成重大损失的原因之一。本着“以火防火”和“变火害为火利”的辩证关系,在鄂伦春旗、大杨树、毕拉河林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计划烧除工作,控制和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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