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投入产出效率研究
2012-10-24□赵宁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
□赵 宁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家庭进行补助的制度,是一项面向全体农村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调节收入分配、保障社会公平的必要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手段,具有巨大的社会和经济影响。[1]客观认识和科学评价这一制度的运行绩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我国各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效率进行分析评价。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以及效率评价综述
1994年第十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确定了“在农村初步建立起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层次不同、标准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此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不断发展,2007年9月底,全国31个省(自知区、直辖市),2777个涉农县(市、区)已全部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切实保障农村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
目前我国大多数有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研究集中于理论性分析,实证分析主要是关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影响因素的分析。并且大部分集中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分析,有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效率评价研究的文献不多。何晖、邓大松(2010)运用ATP方法对我国31个省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绩效进行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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