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半干旱区界定与注水灌溉抗旱能力的确定
2012-10-24安清平陶延怀
黑龙江水利科技 2012年1期
安清平,陶延怀
(1.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150080;2.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哈尔滨150080)
0 引 言
黑龙江省总面积约45.6 万km2,耕地总面积约1 173 万hm2,水资源总量约810 亿m3,亩均水资源总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4。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旱灾发生的频率、程度正逐年加重,旱灾造成的损失正逐年提高,2009年全省春季受旱面积达600 多万公顷,严重受旱面积达200 多万公顷,旱灾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限制因素之一。
1 半干旱区的界定
黑龙江省半干旱区主要分布在西部松嫩平原。该区域多年平均降水量低于500 mm,年蒸发量( E20) 平均1 300 ~1 500 mm,生育期内降水总量严重不足,且时空分布不均。在春季播种期和苗期总降水量不足全年的20%,夏季降水总量接近全年的80%,季节性缺水干旱严重,有“十年九春旱”之说。
1.1 雨量标准界定半干旱区
依据联合国气象组织给出的标准,年平均雨量0 ~250 mm为干旱区;250 ~500 mm为半干旱区;500 ~1 000 mm为半湿润区。
经查黑龙江省水文图集,黑龙江省半干旱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00 ~500 mm,且<500 mm,该区域都分布在西部松嫩平原。主要有齐齐哈尔地区,包括: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龙江县、克山县、克东县、龙江县、富裕县、泰来县、依安县、拜泉县;大庆地区,包括: 大庆市、肇州县、肇源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甸县;绥化地区部分县市,包括:绥化市西部、肇东市、安达市、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兰西县。
1.2 干旱指数界定半干旱区
干旱指数是反映气候干旱程度的指标,通常定义为年蒸发能力和年降雨量的比值,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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