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经济绩效——基于CSR报告(2009-2011)的经验证据
2012-10-21刘茂平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刘茂平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会计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逐渐兴起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运动,涉及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人权等多个方面,要求企业不能把经济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而是强调要在追求利润的同时,注重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侵害。目前企业社会责任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内涵大多是指企业不仅要创造经济利润从而对公司股东负责,而且要对消费者、社区、环境负责,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在人类日益追求生活质量、生存环境却日益恶化的今天,企业社会责任已经受到空前的关注和重视。比如企业作为社会成员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也是污染的主要制造者,为此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必须面对来自投资人、雇员和消费者关注气候变化的环境影响和经济影响给企业带来的压力。2009年通过的《哥本哈根协议》所达成的共识:要强化环境会计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将环境成本列入企业成本,向社会公布其社会责任,通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等方式,引导企业将生产经营和环境保护相结合。这样,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也因此受到关注和重视。
那么,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到底如何?它是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从而降低了企业经济绩效还是相反?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国家规定了一些重污染等行业必须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但为什么有些上市公司却在自愿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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