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种子质量仲裁检验
2012-10-21王丽红
种子科技 2012年5期
关键词:质量
王丽红
(锦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辽宁 锦州 121017)
农作物种子是特殊商品,是一种活的生产资料,它具有一般商品的普遍性,受价值规律制约,又不同于一般商品,有生命力。其真实性不易鉴别,质量受自然条件的制约,使用时只有在种植后才能表现,所以往往会引起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农作物种子质量仲裁检验是在处理种子质量争议时判定种子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下面结合本人几年来的工作经验,谈谈种子质量仲裁检验。
1 种子质量仲裁检验的内涵
种子质量仲裁检验是指 “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种子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
2 种子质量仲裁检验的特征
2.1 仲裁检验单位的资质
有资格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必须是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质检机构,并且其仲裁检验的产品范围限制在授权其检验的范围内。
2.2 仲裁检验的对象
仲裁检验和一般检验一样,是“对实体的特征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征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也就是说,检验要有依据,并将结果和依据进行比较。
2.3 仲裁检验的目的
仲裁检验是针对争议产品所做的检验,仲裁检验的目的是做出争议产品的质量判定,以作为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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