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构造柱施工中存在的隐患
2012-10-14韩海军王贲
科技致富向导 2012年13期
韩海军 王贲
构造柱与框架柱、梁同时现浇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允许的,但在实际施工操作过程中,却经常发现将构造柱与框架柱、梁一起整浇的情况,这样做不但使结构受力概念模糊不清、与设计意图不符,为质量安全留下事故隐患。
在砖混结构中,构造柱是在墙身的主要转角部位设置的竖直构件,其作用是与圈梁一起组成空间骨架,以提高建筑物的整体刚度和整体的延展性,约束墙体裂缝的开展,从而增加建筑物的抗震能力。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是提高多层砖混结构房屋抗震能力的一种措施。另外建筑物顶层两山头和伸缩缝处门窗口加的构造柱为抗裂构造柱,抵抗温度造成的应力。构造柱属于墙体的一部分,构造柱应沿整个建筑物高度对正贯通,严禁层与层之间构造柱相互错开。
在框架结构中,组合有构造柱的形式屡见不鲜,但框架柱与构造柱的性质与结构受力是完全不同的, 在使用荷载、截面形式及尺寸大小完全相同的条件下,通过对原设计结构和施工时将框架柱、梁与构造柱一起整浇后的变更结构进行结构受力比较,得到如下结论。
首先,基础受力发生变化;框架柱是框架结构中的主要受力构件,其下面均有坚实的基础,大部分为独立柱基或桩基承台,通过计算设计均能承受框架柱传来的结构荷载,构造柱一般均生根于基础梁或楼面梁。当构造柱与框架柱、梁同时现浇后,上部结构荷载将部分通过构造柱直接传给楼面梁或基础梁,原基础受力发生改变,造成支撑构造柱的楼面梁或基础梁的荷载增加,其截面及配筋将严重不足,很可能促使结构过早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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