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土改”
2012-09-23李雪娜张艳玲
西部大开发 2012年7期
◎ 文/ 李雪娜 张艳玲
深圳新“土改”
◎ 文/ 李雪娜 张艳玲
“深圳土改模式”被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称为:“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重大抉择的改革。”
如果推广全国,未来土地产业链将面临众多调整,比如产权周期缩短、土地供应方式更灵活多样、土地价格确定更灵活等。最重要的是,政府将以投资人身份通过土地入股分享土地升值和物业运营收益,这对目前中国现行的土地招拍挂制度和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地方土地财政模式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5月25日,酝酿了两年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正式公布,拉开了深圳又一次“土改”的序幕。
此次“土改”,着力改变新增用地快速供应的土地利用模式,以存量土地高效盘活为主线,指向完善国有土地产权制度、加强土地市场化建设、增强土地科学调控能力、创新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完善土地管理法治环境等五大方面。这也是国家支持各地探索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的尝试之一,意在从全局上为高度城市化地区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政策储备。
第三次“土改”
以明晰土地产权为核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城市发展为目标。
深圳在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中曾扮演重要角色。1987年,敲出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开创土地市场化交易先河,此后又率先探索统征统转的“征转分离”用地模式。经1992年原特区内统征和2004年的城市化转地后,深圳成为中国第一个辖区土地全部国有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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