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而不“理”非理也
2012-09-22罗劲松李明
领导文萃 2012年2期
罗劲松 李明
管理,管理,“管”后要“理”,“管”后不“理”,会出问题。只“管”不“理”古已有之,“大禹治水”就是一例。鲧用堵截之法,未平水患,被舜处死于羽山。禹用疏导之法,治水成功,深得百姓感激。父子二人同是治水,但结果迥异。鲧被处死就是因为只“堵”不“疏”,即有“管”无“理”。而现如今,有些管理者没有吸取历史教训,还犯此类错误,当部属犯有过失时,往往暴跳如雷,方法过于简单粗暴,不讲理,不梳理,严厉批评一顿就不管不问,这势必会给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导致管理受阻,甚至事故频发。
如今一谈到管理,大家就会条件反射地想到各种规章制度、条令条例,强调“管”,似乎管理成了简单的执行一种条令法规。其实不然,管理不仅是一门高深的学问,更是一门处理问题的艺术。管理工作中就得有管有理,有堵有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求理顺,方能真正管理好部队。
管理,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依据制度,通过组织、领导等手段,使工作顺利进行。往往,依据条令条例、规章制度抓工作成了部队开展工作的首选,甚至唯一方法。然而,现实告诉我们,单纯地用条令条例是管理不好部队的。日常工作中,免不了要对身边的官兵提出些建议与批评,这完全可以理解为管理中的前半部分“管”的工作,但是光有管还是远远行不通的。管后还得有“理”的后续工作。不少官兵,在对他们严格批评后,表面服从,但不见得心服口服。甚至有部分官兵会有情绪,这时,切忌严厉批评一顿而置之不“理”,这样会埋下隐患,给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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