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实施中应上下协调
2012-09-22王小京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办主任
西部大开发 2012年3期
◎ 王小京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办主任
扶贫政策实施中应上下协调
◎ 王小京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办主任

以工代赈是扶贫的一种形式,是扶贫工作的一部分,是以通过劳动换取报酬,进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的扶贫办法。主要是能改变人畜饮水、道路、梯田、灌溉、小流域治理等工作,还有救济贫困人群,保障贫困人群的生产生活。
全国以工代赈的资金从1996年到现在一直为40亿元,而且全国有25个省共同拥有这批资金,就陕西省而言,每年只有2亿多。所以,以工代赈在目前的影响也越来越小。
我认为有这几个方面:
一是对于扶贫资金的整合,国家发改委在平衡各方面关系的同时,将全国的扶贫资金划分到各个主管的部门,而要求下面的各个主管部门再按照各自的需要去进行整合,我认为此种做法欠妥,在体制上、政策上应该改变,这是关键。二是扶贫政策上没有考虑到农村人口的差异,没有对农民形成带动、培养,没有考虑到国家对农村投入那么多,但真正农民受益了多少,资金的分配也没有按需要分配,而是按人、按权利进行分配。三是整村推进只是改变了农村的基础状况、外表面貌,而根本没能解决农民自身的贫困。四是推进城镇化的发展,不能只站在农村去考虑,而更多的应该是在城市里,应该与城市里的农民工实现对接,解决农民工的身份、待遇、保障问题。五是发展城镇化,必须考虑发展城镇化后,我们的农民干什么,推的太快,给农民带来的负担就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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