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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原国资委主任涉嫌受贿近300万受审

2012-09-20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21期

前不久,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国资委原主任梁德强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大肆收取“好处费”

今年56岁的被告人梁德强于2001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钦州市市政管理局局长;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钦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其在任期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97.3万元,并侵吞公款20万元。

据指控,梁德强在担任钦州市国资委主任期间的2009年四五月间,钦州市国资委欲购买办公楼,福建商人林某推荐的商住楼中选。为感谢梁德强帮忙,林某让人送给梁好处费20万元。

2009年至2010年,钦州市糖业烟酒总公司南华商厦欲改制,钦州市政府同意该公司以职工联合体方式参与改制,具体事宜由钦州市国资委负责。在梁德强的引荐下,林某购买下钦州市糖业烟酒总公司南华商厦及相关资产,并节省了购置费用。为此,林某分两次送给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运动会在钦州市举行前夕,钦州市政府招待所即金湾大酒店须重新装修用于接待,但由于该酒店长期经营不善无力进行装修,钦州市政府于2010年期间决定将该酒店进行改制并交由国资委负责。

广西恒基投资集团法定代表人蒋某获悉后,找到梁德强表示愿意先出资对酒店进行装修和租赁,但提出竞拍价最好不要超过1亿元。梁同意后,金湾大酒店遂与恒基投资集团签订了租赁协议。2011年,恒基投资集团以第二次评估价9900余万元取得金湾大酒店的产权(第一次评估价为1.1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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