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研究
2012-09-19李良智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12年6期
关键词:企业
李良智,周 挺
(江西财经大学 研究生部,江西 南昌 330013)*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英国等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国家对主流企业理论的质疑和批判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1]。弗里曼在 《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一书中将 “利益相关者”定义为 “任何可能影响公司目标实现或受这种实现影响的群体或个人”[2]。该理论认为企业的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相互关系的联结,企业应综合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利益相关者理论从协调利益关系层面揭示企业本质,为研究企业劳动关系提供新的分析视角,为探索企业劳动关系长效协调机制开辟新的思路。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企业劳动关系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主要奠基者弗里曼的阐述,创立和发展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目的在于通过引入 “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重新扫描和理解外部环境及其变化,并通过利益相关者管理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形势及其要求,最终目的是 “将外部变化转变为内部变化”,解除外部变化导致的不确定性风险,确保组织战略和组织管理的有效性[2]。利益相关者从 “影响”到 “参与”再到 “共同治理”,实际上是将利益相关者问题纳入组织内部程序,把冲突转化为合作[3]。利益相关者理论立足于长远,以合作为基础,以共赢为目的,重视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及其影响,强调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有助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长期合作和有效的制衡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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