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例药物流(引)产合用清宫术安全性临床分析
2012-09-15李亚军
中国实用医药 2012年28期
李亚军
产妇作为较为敏感的特殊群体,在对产妇进行引产时,应给予一定的注意。其引产方式对于患者的生命安全以及之后的生育能力都有一定的影响[1]。所以,在对需要进行引产的产妇采取引产方式时,应选择较为安全有效的。本文就此问题对120例药物流(引)产合用清宫术的安全性进行临床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抽取2010~2011年期间需要进行流(引)产的患者240例,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和改良组。所选患者在引产时,胎盘徒手剥离,并且患者的胎盘出现破碎或者不完整的现象,经B超检查证实,患者的宫腔内有不规则低强回声,残留面积在2 cm2以下。
对照组中有120例患者,年龄段在22~35岁,平均(29.5±1.2)岁,孕周为12~28周,平均(20.5±1.5)周。改良组中有120例患者,年龄21~34岁之间,平均(29.3±1.1)岁,孕周为12~29周,平均(20.3±1.2)周。两组患者在年龄、生育情况、孕周等各方面身体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两组患者均进行药物引产,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对患者进行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或利凡诺尔羊膜腔的药物治疗。术后,经常规B超检查证实患者的宫腔内有少量残留,且残留面积小于2 cm2。
对对照组中的患者采取药物流(引)产处理,即对患者采用安宫黄体酮配伍新生化冲剂治疗,对改良组中的患者在进行药物引产的基础上进行清宫术。对两组患者的阴道流血停止时间以及宫内异常回声消失例数等进行了解,比较。当患者撤退流血后进行B超复查宫腔内的异常回声消失则判断为患者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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