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欠发达地区工程建设长效机制
2012-09-06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课题组
浙江经济 2012年23期
□文/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课题组
建立欠发达地区工程建设长效机制
□文/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课题组
要继续深化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结合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需要,努力实现机制体制建设的规范化,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常态化,为投资平稳有效增长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来,全国各地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十分重视政府投资工作,投资增长的速度超过GDP增长的速度。2011年丽水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4.4亿元,年均增长12.7%,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81亿元,同比增长25.5%。其中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32.17亿元,同比增长12.1%,全县固定资产总值21.17亿元,同比增长26.1%。
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较快的进程中,丽水市及景宁县在工程建设领域形成了一些可资借鉴的做法。例如,景宁县重点推行项目审批“7+X”协调制度,项目审批决策明显规范。“7”指的是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林业局及水利局七个常设单位,“X”指的是项目建设单位。近年来,景宁县充分发挥“7+X”协调制度作用,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决策程序;实施重点项目跟踪监督,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创新投资工作体制机制,项目建设外部环境明显优化。
尽管如此,当前丽水市及景宁县工程建设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建设存在社会风险。工程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如果在投资决策前不进行充分有效的论证,很难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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