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委的决定
2012-09-06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13期
关键词:基层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委的决定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2010年4月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巩固和拓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密切了党群关系、夯实了基层基础,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了动力和保证。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动员和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加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伟大实践中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省委决定,对全省300个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名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100名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6个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委予以表彰。
这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了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集中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以受表彰的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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