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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桃花颜色

2012-08-30万硕

现代青年·细节版 2012年5期
关键词:刘梓操场颜色

万硕

【你是高高在上的水仙王子,

我只能躲在角落默默看你】

两千零五年九月二十日,我第一次见到你,彼时你是校队里最清朗的男生,而我,只是开在角落里卑微的花朵。

那时我刚刚走进高中校门,班里全是陌生的面孔。不出两三日,已有不少女生成群结对地去吃饭、打水,而我始终是一个人。渐渐也习惯了自己去图书馆,去超市,独自一人走在校园空旷的林荫道上,梧桐硕大的叶影间有细碎的阳光跳跃,投射在斑驳的青砖石路上,变成忽明忽暗的斑点,寂寞在一低头间就看见了。

直到见到你,在操场绛红色的塑胶跑道上,穿着蓝白相间的运动衣,一圈又一圈地奔跑,也是一个人。我还记得,那是初秋的傍晚,日暮浅黄的光晕绕在你的身周,比清晨的春熙更柔和而安宁,映得你,像是希腊神话里顾影自怜的水仙王子。我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见惯了男生们呼朋引伴勾肩搭背似乎和谁都铁的不得了的样子,忽然觉得你有一种特别的、孑然独立的清冷。

之后每天的傍晚,我都会去操场散步,希望你也在。你果然是在的,每天六点到七点,你都会在操场跑步,每天十五圈。跑完第八圈的时候,你会停下来喝半瓶矿泉水,康师傅的蓝色瓶子,只喝一半;跑步的时候,你习惯手臂略微向前甩,弯道时会用手抹去额头上的汗,从来不用搭在颈上的白色毛巾;最后一圈,你喜欢高扬着手臂冲向终点,开心得像在奥运会上拿了金牌……这些事情当然没有人告诉我,可我每天每天地看着你,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或许用尽这支笔,

你真的就会爱上我】

后来渐渐知道了你的名字、班级、生日甚至喜欢的颜色。我不是八卦的女生,可关于你的一切,我都想知道。其实也没多么困难,因为想了解你的女生,远不止我一个。最初是在学校的宣传栏里见到你的照片,这次你穿的是纯白的运动衣,显得你越发得干净。你站在高高的领奖台上,捧着奖杯腼腆地笑,照片下面的小字写着,你在市运会上拿了短跑冠军,破了记录还和市长握了手,原来你叫刘梓夏啊,这名字很衬你。再之后的一切,不用我刻意打听,也像晚夏的风一样呼呼灌进我的耳朵。走廊里女生们小声谈论的,是关于你;校园广播里有女生主动表白的,是为你;情人节收到大堆巧克力的,还是你。于是你的身高体重家庭住址,喜欢的运动品牌,在学校的贴吧上,成了女生们共享的秘密。

可我什么也不敢做,我不敢告诉任何人我喜欢你,更不敢写情书告白。因为我听说,那些情书你看也不看,全都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知道这,我有些失落,不过也挺开心的,至少,你不是那种拿着有多少女生追求自己当作炫耀资本的男生。我只敢用一支你的笔,在日记本上一遍一遍地写你的名字,因为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里面说用喜欢的男生的笔写他的名字,直到笔墨用尽了,他就会喜欢上自己。我相信了,即使不相信我又能怎么样呢。

那支笔其实算是我偷的吧。有一次你在我前面走,笔从你抱着的书里掉出来,我走上前捡起,本想追上去还给你,可我拿着笔站了好久,最后还是放进了自己的书包。虽然这可能是我唯一一次可以站在你面前,理直气壮地看着你的机会,可是如果不还给你,我就可以拥有一件你的东西了,一件曾经属于你而以后归于我的东西,一支带有你的体温你的气息,或许你曾经用它写下你的心情你的秘密的笔,而我可以用它来写你的名字,刘梓夏,刘梓夏。

【我等了这么久,

你终于开口和我说话】

就这样看了你两年,五百二十四天之后,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你第一次和我说话。你看,关于你的一切,我总是记得这么清楚。你那天穿的是黑色的运动裤,侧边有三条白线。你问我,“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你就那么站在我的面前,离我很近,近到我可以看到你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和你瘦削的肩骨。你多少次在我梦里出现,对我笑,和我说话,而现在,你那么真真切切地站在我面前,为什么我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呢,我只能对你轻轻地笑,我只敢轻轻地笑,我怕笑出声来,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而已,梦醒了,我就又见不到你了。

还好,你也对着我笑,然后坐在我身边,并不说话。我的心里有盛大的幸福感拥挤着,我感觉自己快乐地就要飘起来,飘起来,像是微风里四散的樱花瓣,或是空中一朵半透明的云。

我时常怀疑这是一场梦,美得不着边际的梦。你开始在跑完第八圈之后到我身边坐下,喝半瓶矿泉水,然后和我说话。虽然我只是安静地笑着,并不说什么。可我是那么喜欢听你说,听你说你的梦想,你说你想进省队、进国家队,你要在奥运会上拿金牌;听你说你的未来,你说你会爱上一个安静的女孩子,会读书,会养花,清淡得像一朵雏菊。你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好像感觉你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可那或许是我的幻觉吧,你那么优秀,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你,你高高的眼中,怎么会看到我低入尘埃中开出的花朵呢。于是我低下了头,什么也不说。

那时我们多年轻啊,我总以为年龄会停留在以十开头不会再老,我总以为时间还很长很长,而你会一直就那样坐在我的身旁……我还在用那支笔写你的名字,笔墨就快用尽了,墨色已经开始不均匀,深深浅浅,浓浓淡淡。满页满页的,刘梓夏。

【你来和我告别,我们不说再见】

谁能想到,在我还没写完你的名字,在我还没等到你爱上我的时候,你就要走了呢。你果然被省队选中了,你就要离开这座小城,去往那个繁华陆离的都市,去追寻你的梦想。这是八月十三日的黄昏,你最后一次坐在我身边时,告诉我的。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是为你高兴,还是为自己悲伤…于是我什么都不说,你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是排列整齐的11个数字,只看一遍,我就全记住了。真的,关于你的一切,我全都记得住。你说,给我打电话吧。我不摇头,也不点头,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我只是接过纸条,然后转身离开了。我不敢回頭看,我怕你已经走了,也怕你还在那儿。

我之前的生活就是一张白纸,干干净净却也落寞无比。你在上面写下了第一个字,我又继续了全部的故事,白纸成了一部即将散场的青春电影,操场的黄昏是斑驳的幕布,音乐是点点滴滴寻寻觅觅的声声慢,演职员表上是我和你,哪怕只是路过,或许友情出演,而上映的时间,是所有雕刻过的时光。

你永远也接不到我的电话了,我不会说话,这是你不知道的吧。十三岁那年的一场大火,熏哑了我的嗓子,于是我再也不能说话了……如果不是父母到处求人求情,我是不可能在这所正常的学校上学的,也就不可能遇见你。所有的老师默契地为我保守了这个秘密,为了我那仅有的一点儿可怜的自尊。我没有朋友,大家只当我是沉默寡言,没有人知道我其实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所以你怎么会想到,你心目中温柔淑静的雏菊一般的女孩子,其实是个哑巴,一个不能说话,不能唱歌,甚至不能放声去笑的哑巴呢。我骗了你,也骗了我自己,可我又能怎么办呢,我的青春只有那么短的一段,我回头观望,所有的日子像是一场模糊的悲欢,只有你,是其中最美丽的过往。

【尾声】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四日, 我遇见你的一千一百七十二天,正是桃花开得最烂漫的季节,我看到一首词,叫做《忆少年》,它写道“刘郎鬓如此,况桃花颜色”,我又想到了你,等到有一天 ,我们的容颜都变了颜色,所有的记忆成了风中四散的云朵,你会不会记起,某一个黄昏下,那个浅浅微笑的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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