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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水资源公报(摘录)

2012-08-29

河南水利年鉴 2012年0期
关键词:源区河长用水量

2011年河南省水资源公报(摘录)

一、综 述

2011年全省平均降水量736.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1218.602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2.5%,较多年均值减少4.6%,省辖海河、黄河、淮河、长江流域降水量分别为630.9毫米、792.1毫米、715.3毫米和786.6毫米,与多年均值相比,海河、黄河流域有所增加,增幅分别为3.4%,25.1%;淮河、长江流域有所减少,减幅分别为15.1%和4.3%。本年度属平水年份稍偏枯。

2011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22.5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134.4毫米,比多年均值304.0亿立方米偏少26.8%,比上年度偏少46.9%。全省地下水资源量为191.8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模数为11.6万立方米每平方公里,比多年均值减少2.1%,比上年减少10.6%。年全省水资源总量为327.94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偏少18.7%,比上年减少38.7%,平均产水模数19.8万立方米每平方公里,产水系数0.27。

2011年末全省22座大型水库和104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57.43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4.52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46.29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3.26亿立方米;中型水库11.14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26亿立方米。

2011年末全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位与上年末相比略有下降,平均降幅0.18米,相应地下水储存量与上年相比减少5.7亿立方米,全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漏斗区总面积为7346平方公里,约占平原总面积的8.7%,比上年减少150平方公里。

2011年全省总供水量为229.0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4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96.86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42.3%,比上年增加8.26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131.30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57.3%,比上年减少3.84亿立方米;集雨及其它水源工程供水0.88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0.4%。在地表水开发利用中,引用入过境水量为35.50亿立方米(包括引黄河干流水量34.22亿立方米),其中流域间相互调水20.63亿立方米。在地下水利用量中,开采浅层地下水120.27亿立方米,中深层地下水11.03亿立方米。

2011年全省总用水量为229.04亿立方米。其中农、林、渔业用水124.61亿立方米(农田灌溉114.52亿立方米),占54.4%;工业用水56.81亿立方米,占24.8%;城乡生活、环境综合用水47.62亿立方米(城镇生活、环境综合用水29.36亿立方米),占20.8%。全省用水消耗总量130.4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6.9%,其中农林渔业用水消耗量占66.2%;工业用水消耗占10.3%,城乡生活、环境用水消耗占23.5%。

2011年全省人均用水量为237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64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164立方米,吨粮用水量约14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取水量(含火电)为39立方米,工业用水定额较上年有所减小,人均生活用水量,城镇综合(含城市环境用水)每人每日为206升,农村(含牲畜用水)为83升。

2011年对全省14个水系,129条主要河流,482个水质站进行了水质监测和评价,评价河流长度10896.8千米。全年期综合评价结果:全省水质达到和优于Ⅲ类、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4133.4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37.9%;达到Ⅳ类、Ⅴ类标准的河长分别为1994.3千米、1051.9千米,分别占18.3%和9.7%;遭受严重污染,水质劣于Ⅴ类,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3717.2千米,占总控制河长的34.1%。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全省主要河流的水资源质量与2010年相比变化不大。其中,达到和优于Ⅲ类标准,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比例减少0.3%;劣于Ⅴ类,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比例减少0.7%。

对全省35座大中型水库水质进行监测,其中25座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占评价水库总数的71.4%,不符合地表水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水库有10座。

对全省209眼地下水监测井进行水质评价,其中58眼地下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占总监测井数的27.7%;67眼达到Ⅳ类标准,占32.1%;84眼达到Ⅴ类标准,占40.2%。地下水超标项目主要为氨氮、亚硝酸盐氮、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等。

2011年全省共评价地表水功能区359个,74个水功能区达标,达标率为20.6%;评价河长9994.9千米,达标河长2131.3千米,达标率21.3%;评价水库蓄水量46.02亿立方米,达标蓄水量为32.66亿立方米,达标率71.0%。

二、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11年全省平均降水量736.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1218.602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2.5%,较多年均值(1956~2000年)减少4.6%,属平水年份稍偏枯。省辖四大流域海河、黄河、淮河、长江流域降水量分别为630.9毫米、792.1毫米、715.3毫米和786.6毫米,与多年均值相比海河流域和黄河流域有所增加,增加幅度分别为3.4%,25.1%;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有所减少,减少幅度分别为15.1%和4.3%。省辖四大流域与上年相比,黄河流域增加11.8%,其余三流域均有所减少,长江流域减幅最大达25.5%,淮河流域、海河流域减幅分别为17.1%、3.0%。

全省18个省辖市降水量与多年均值比较,有10个市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焦作、济源、洛阳、三门峡市增幅超过20%,分别达38.8%、33.7%、29.5%、26.1%,郑州、平顶山市增幅在10%~20%之间,分别为17.3%、10.0%,新乡、濮阳、许昌、安阳市增幅在10%以下;其他8个市均有所减少,豫南信阳、驻马店市减幅超过20%,分别达35.1%、27.2%;周口市减幅为17.4%,漯河、南阳、鹤壁、商丘、开封市减少幅度分别为7.7%、5.1%、2.9%、2.3%、0.4%。与上年比较,全省18个省辖市中仅有5市降水量有所增加,其中济源、焦作两市增幅近50%,分别达48.4%、47.5%,三门峡、郑州、洛阳市增幅分别为17.1%、15.2%、6.0%;其余13市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信阳、南阳两市减幅超过20%,分别达34.6%、26.2%,驻马店、濮阳市、鹤壁市、周口市、漯河市、平顶山市6市减幅在10%~20%之间,减幅分别为17.5%、17.3%、16.6%、16.4%、14.7%、13.9%,新乡市、许昌市、开封市、安阳市及商丘市5市减幅在10%以下。2011年河南省行政、流域分区水资源量详见表1。

2011年全省降水量总体上区域分布较均匀,从南到北无明显递减,西部稍大于东部。淮河流域的中东部及南部区域降水量在600~800毫米之间,局部低于600毫米;北部海河流域降水量多在600毫米以下;豫西南地区降水量在600~1000毫米之间,其中白河、沙河上游山区局部达1000—1200毫米,五道庙站年降水量达1309.2毫米;西部黄河流域降水量在800~1000毫米之间,明显高于全省其它区域。

本年度降水量时间分配相对均匀,非汛期(1—5月,10—12月)降水量264.7 毫米,占全年降水的36.0%,较多年同期偏少不足10.0%。局部区域出现冬春旱;汛期天气变化比较平稳,6-9月降水量471.5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64.0%,接近于多年均值。汛期全省未出现大范围、高强度的降雨过程,局地阵性降雨较多,伊洛河、丹江、白河、沙河先后有较大的洪水过程,出现局部山体滑坡等现象。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11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22.5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134.4毫米,比多年均值304.0亿立方米偏少26.8%,比上年度偏少46.9%。

按流域分区,淮河、长江、黄河、海河流域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89.70亿立方米、62.25亿立方米、61.04亿立方米、9.46亿立方米,其中,淮河、长江、海河流域分别比多年均值减少49.7%、3.3%、42.1%;黄河流域比多年均值偏多35.7%。豫南淮河流域的淮河干流水系、史河水系、洪汝水系和长江流域的唐河支流比常年减幅超过50%,海河流域的漳卫河水系和豫东沙颍平原、南四湖湖西区比常年减幅超过30%。黄河流域伊洛河水系则比常年偏多50%左右。

全省18个省辖市中,位于南部、中北部的信阳、驻马店、安阳、鹤壁、漯河、商丘、周口、郑州和新乡市,地表水资源量较多年均值减幅较大,分别为71.0%、70.5%、51.8%、50.1%、45.5%、39.4%、38.5%、30.6%、29.1%;地处西部的三门峡、洛阳、济源和平顶山市,比多年均值则有较大增幅,分别为52.4%、43.1%、29.5%、22.6%。全省流域分区、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详见表1。

2011年河南省入境水量304.1亿立方米。其中,黄河流域入境水量277.2亿立方米(黄河干流三门峡以上入境水量257.5亿立方米);长江流域入境水量22.46亿立方米;淮河流域入境水量1.986亿立方米;海河流域入境水量2.399亿立方米。全省出境水量417.0亿立方米,其中,黄河流域出境水量266.0亿立方米;淮河流域出境水量70.97亿立方米;长江流域出境水量72.39亿立方米;海河流域出境水量7.642亿立方米。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11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为191.80亿立方米,其中山丘区83.30亿立方米,平原区122.43亿立方米,平原区与山丘区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13.93亿立方米。全省地下水资源模数为11.6万立方米每平方公里。本年度全省地下水资源量比多年均值(196.0亿立方米)减少2.1%,比上年减少10.6%。省辖淮河、长江、黄河、海河流域地下水资源量分别为99.42亿立方米、27.165亿立方米、44.15亿立方米、21.07亿立方米。

全省平原区总补给量为132.24亿立方米,其中降水入渗补给量为96.13亿立方米,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为22.45亿立方米,山前侧渗量为3.85亿立方米,井灌回归量为9.81亿立方米。扣除井灌回归量后,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22.43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总排泄量为83.30亿立方米,其中河川基流量为65.54亿立方米,山前侧向径流量为3.85亿立方米,开采净消耗量为13.91亿立方米。2011年全省行政分区及流域分区地下水资源量见表1。

表1 2011年河南省行政、流域分区水资源量表

(四)水资源总量

2011年全省水资源总量为327.94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403.5亿立方米)偏少18.7%,比上年减少38.7%,全省平均产水模数19.8万立方米每平方公里,产水系数0.27。省辖淮河、长江、黄河、海河流域水资源总量分别为152.33亿立方米、71.47亿立方米、80.04亿立方米、24.10亿立方米,与多年均值比较,黄河流域增加36.7%,长江流域基本持平,淮河流域减少38.1%,海河流域减少12.7%。2011年全省流域分区水资源总量见表1。

按行政分区与多年均值比较,三门峡市水资源总量增幅最大,达到64.0%;洛阳、焦作、济源、平顶山等市水资源总量增幅44.0~27.7%;水资源总量减幅最大的为信阳市,达67.5%;其次驻马店市减幅达60.6%;安阳、周口、鹤壁等市水资源总量减幅24~20%;漯河、郑州、商丘等市水资源总量减幅在18.9%~13.8%之间;其余市水资源总量变幅在±10%左右。2011年全省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见表1。

(续表1)

三、蓄水动态

(一)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根据2011年末蓄水量资料统计,全省22座大型水库和104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57.43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4.52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46.29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3.26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11.14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26亿立方米。

按流域区统计,淮河流域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26.01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1.68亿立方米;黄河流域14.93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83亿立方米;长江流域11.98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3.33亿立方米;海河流域4.51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04亿立方米。

2011年末大型水库蓄水量较上年末比较总体上呈增加状态,但各水库差异较大。增加较多的水库有鸭河口水库、燕山水库、昭平台水库、陆浑水库、白龟山水库、窄口水库,分别增加3.20亿立方米、0.89亿立方米、0.85亿立方米、0.68亿立方米、0.41亿立方米、0.41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豫西南和沙颍河上游山区;部分水库蓄水量减少较多,主要分布在豫南山区,其中鲇鱼山水库减少1.83万立方米,南湾水库减少1.80亿立方米,波河水库减少0.44亿立方米,石山口水库减少0.39亿立方米,薄山水库减少0.29亿立方米。

(二)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及降落漏斗

2011年末全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位与上年末相比略有下降,平均降幅0.18米,其中海河流域与黄河流域基本持平,淮河流域下降0.25米,长江流域下降0.13米。上升区主要分布于豫北西部平原、濮阳-清丰-南乐漏斗、长垣、开封西部、民权及南阳局部;下降区主要分布于驻马店与信阳大部、兰考-杞县、鹿邑、永城,及汤阴、原阳、南阳等地;其它区域大多属稳定区。

2011年全省平原区地下水储存量与上年相比减少5.7亿立方米,其中海河流域增加0.03亿立方米,淮河流域减少5.24亿立方米,长江流域减少0.29亿立方米,黄河流域减少0.19亿立方米。1980年以来,淮河流域与长江流域平原区地下水储存量累计减少11.98亿立方米和3.60亿立方米,减幅相对较小;海河流域与黄河流域分别减少25.63亿立方米和15.72亿立方米,减幅相对较大。

2011年末全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漏斗区总面积为7346平方公里,约占平原总面积的8.7%,比上年减少150平方公里。其中安阳-鹤壁-濮阳漏斗区面积为6660平方公里,漏斗中心水位埋深为23.64米;武陟-温县-孟州漏斗面积470 平方公里,漏斗中心水位埋深为19.41米;南阳漏斗区面积100 平方公里,漏斗中心水位埋深17.20米,其余漏斗区面积小于100 平方公里。

四、供用水量

(一)供水量

2011年全省总供水量为229.0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43亿立方米,增幅2.0%。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6.86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42.3%,比上年增加8.26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为131.30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57.3%,比上年减少3.84亿立方米;集雨及其它水源工程供水0.88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0.4%。在地表水开发利用中,引用入过境水量为35.50亿立方米(包括引黄河干流水量34.22亿立方米),其中流域间相互调水20.63亿立方米。在地下水利用量中,开采浅层地下水约120.27亿立方米,中深层地下水约11.03亿立方米。2011年全省行政分区及流域分区供水量详见表2。

按流域分区统计,省辖海河、黄河、淮河、长江流域供水量分别为35.70亿立方米、50.13亿立方米、120.80亿立方米、22.41亿立方米,分别占全省总供水量的15.6%、21.9%、52.7%、9.8%。按行政分区分析,郑州、开封、焦作、安阳、鹤壁、平顶山、许昌、漯河、商丘、周口、驻马店等市以地下水源供水为主,地下水源占其总供水量的比例在50%以上,周口市最高达89%。而濮阳、洛阳、三门峡、信阳、济源等市则以地表水源供水为主,地表水源占其总供水量的比例在50%以上,信阳市最高达86%。

(二)用水量

2011年全省总用水量为229.04亿立方米。其中农、林、渔业用水124.61亿立方米(农田灌溉114.52亿立方米),占54.4%;工业用水56.81亿立方米,占24.8%;城乡生活、环境综合用水47.62亿立方米(城镇生活、环境综合用水29.36亿立方米),占20.8%。农业用水比上年减少0.98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比上年增加1.24亿立方米;城乡生活、环境综合用水量比上年增加4.17亿立方米。2011年全省行政分区及流域分区用水量详见表2。

由于各市水源条件、当年降水量、产业结构、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其用水总量和用水结构有所不同。开封、安阳、鹤壁、新乡、濮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市农林渔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比例相对较大,在60%以上。郑州、洛阳、平顶山、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济源等市工业用水相对较大,占总用水量的比例超过25%。

(三)用水消耗量

2011年全省用水消耗总量130.4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6.9%。其中农林渔业用水消耗量占全省用水消耗总量的66.2%;工业用水消耗占10.3%,城乡生活、环境用水消耗占23.5%。

由于各类用水户的需水特性和用水方式不同,其用水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即耗水率)差别较大。全省平均耗水率为57%,其中农林渔业用水综合耗水率为69.3%(农田灌溉为71.6%),工业用水耗水率为23.6%,城乡生活、环境用水综合耗水率为64.5%。由于各流域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生活水平、用水方式和组成以及管理水平的不同,综合耗水率有所差异:海河流域为61%,黄河流域为55%,淮河流域为58%,长江流域为52%。

表2 2011年河南省流域、行政分区供用耗水统计表

五、水资源利用简析

(一)水量平衡分析

2011年全省水量收入项为:水资源总量327.94亿立方米,入境水量304.06亿立方米,引入水量(含引漳、引沁丹河、引丹江、引梅水量)5.01亿立方米;支出项为:出境水量417.02亿立方米,无引出水量,用水消耗量130.42亿立方米,以及非用水消耗量;调蓄项为:水库蓄水增加量34.55亿立方米(包括黄河干流小浪底水库蓄水增加量30.51亿立方米和西霞院水库蓄水减少量0.48亿立方米),地下水储蓄减少量5.70亿立方米。扣除地下水潜水蒸发量26.21亿立方米,河道、湖泊、水库、沼泽、坑塘、洼地等地表水体水面蒸发量为34.51亿立方米。通过水量平衡分析,全省2011年非用水消耗量为60.72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23.50亿立方米。

(二)水资源利用程度分析

根据水资源量和供用水计算成果,并考虑跨流域调水、引用入过境水、水库蓄水变量及地下水补给量、地下水储蓄变量、平原河川基流排泄量等因素影响,对四大流域2011年地表水控制利用率、水资源总量利用消耗率及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开采率进行估算,全省地表水控制利用率、水资源总量利用消耗率及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开采率分别为30.0%、33.6%、71.7%。结果见表3。

(三)用水指标分析

2011年全省人均用水量为237立方米;按统计口径分析,万元GDP用水量为64立方米,较上年有所减小;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164立方米,较上年略有减小;吨粮用水量约14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取水量(含火电)为39立方米,工业用水定额较上年有所减小;人均生活用水量,城镇综合每人每日为206升(含城市环境用水),农村为83升(含牲畜用水)。

表3 2011年河南省流域分区水资源利用程度表

人均用水量大于300立方米有焦作、濮阳2市,其中濮阳市最大为431立方米,其次焦作市354立方米;许昌、漯河、平顶山、三门峡、驻马店等市小于200立方米,其中漯河最小为170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最大的地市是濮阳市,为149立方米,郑州、洛阳、安阳、许昌、漯河、三门峡、济源市等市均小于50立方米,其中郑州市最小为23立方米。

对全省2003~2011年各项用水指标分析,可以看出:随着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逐年不断提高,全省生活用水量呈缓慢增长趋势,城镇综合生活用水指标每年变幅不大;工业用水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用水总量呈现逐年增加趋势,但由于产业结构在不断优化调整,各级政府部门对用水加强管理,各产业部门注重引进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节水意识不断增强,工业用水增长速度低于工业产值增长速度,近几年全省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及万元GDP用水量指标均呈逐年下降趋势;农业用水由于受气候、降水量及种植结构、灌溉习惯等各种因素影响,农田灌溉用水指标逐年、各地均有差异。

六、水污染概况

(一)废污水排放量

2011年估算全省废污水排放量为54.44亿立方米。其中,工业(含建筑业)废水40.11亿立方米,占74.6%,城市综合生活污水14.33亿立方米,占25.4%。按流域分区统计,海河流域8.91亿立方米,黄河流域13.89亿立方米,淮河流域28.55亿立方米,长江流域4.97亿立方米。按行政分区统计,除鹤壁、济源市外,其余16市废污水排放量均超过1亿立方米,其中郑州市最多达6.87亿立方米,洛阳市次之为6.71亿立方米,平顶山市为4.43亿立方米,新乡、焦作、南阳、濮阳、许昌、信阳、周口等市超过3亿立方米,商丘、漯河、安阳、开封等市也超过2亿立方米。

(二)河流水质

●全省河流水质监测评价

2011年对全省14个水系,129条主要河流,482个水质站进行了水质监测和评价,评价河流长度10896.8千米。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为依据,分全年期、汛期、非汛期进行水质评价分析。

全年期综合评价结果:全省水质达到和优于Ⅲ类、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4133.4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37.9%;达到Ⅳ类、Ⅴ类标准,符合工农业用水区及景观娱乐用水区水质要求的河长分别为1994.3千米、1051.9千米,分别占18.3%和9.7%;遭受严重污染,水质劣于Ⅴ类,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3717.2千米,占总控制河长的34.1%。水质评价结果见下表4。

表4 2011年河南省辖四流域河流水质评价成果表

汛期评价结果:全省水质达到和优于Ⅲ类、符合饮用水源区要求的河长4078.9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38.0%;达到Ⅳ类、Ⅴ类标准,符合工农业用水区及景观娱乐用水区水质要求的河长分别为1827.0千米和1078.2千米,分别占17.1%和10.1%;遭受严重污染,水质劣Ⅴ类,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3755.2千米,占总控制河长的35.0%。

非汛期评价结果:全省水质达到和优于Ⅲ类、符合饮用水源区要求的河长3985.1千米,占评价总河长的37.0%;达到Ⅳ类、Ⅴ类标准,符合工农业用水区及景观娱乐用水区水质要求的河长分别是1997.3千米和1052.1千米,分别占18.5%和9.8%;遭受严重污染,水质劣Ⅴ类,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3732.7千米,占总控制河长的34.7%。

2011年省辖四流域水质污染严重程度由轻至重依次为: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达到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比例依次为长江79.9%,黄河42.1%,淮河31.3%,海河14.2%;受到严重污染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比例依次为海河76.2%,淮河35.4%,黄河25.0%,长江5.9%。

●流域分区河流水质监测评价

海河流域:监测评价2个水系,22条河流,57个水质站,总评价河长1306.6千米。全年期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为186.5千米,仅占本流域评价河长的14.3%;污染严重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为995.9千米,占本流域评价河长的76.2%。汛期和非汛期不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分别占88.1%和82.2%,其中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分别占本流域评价河长的76.7%和75.2%。评价结果显示:省辖海河流域水资源质量状况最差,遭受严重污染的河流有卫河、大沙河、新河、峪河、大狮涝河、西孟姜女河、东孟姜女河、百泉河、思德河、共产主义渠、汤河、洪水河、茶店坡沟、硝河、浊漳河、马颊河、潴龙河18条河流,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等。仅淇河从源头至新村水文站段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

黄河流域:监测评价3个水系,38条河流,107个水质站,总评价河长2527.2千米。全年期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为1063.2千米,占本流域评价河长的42.1%;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为631.0千米,占本流域评价河长的25.0%。汛期和非汛期符合饮用水源区要求的河长分别占本流域评价河长的39.4%和47.1%;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分别占本流域评价河长的29.4%和24.2%。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流有逢石河、畛河、大峪河、官坡河、潘河、涧北(沙)河、崇阳河、陈吴涧、永(连)昌河、渡洋河、蛮峪(德亭)河、白降河、伊河的嵩县东湾水文站至偃师市岳滩镇河段、洛河的卢氏县曲里村至宜阳水文站河段;遭受严重污染的河流有:坞罗河、双桥河、后寺河、漭改河、新漭河、老漭河、黄庄河、柳青河等,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等。

淮河流域:监测评价8个水系,59条河流,246个水质站,总评价河长5679.3千米。全年期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1778.1千米,占本流域评价河长的31.3%;水污染严重,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2008.0千米,占35.4%。汛期和非汛期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分别占32.6%和29.2%;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分别占32.2%和37.5%。水质良好的河流有竹竿河、泉河、史河、北汝河、澧河、涡河故道、甘江河、引黄总干渠(民权)、废黄河;遭受严重污染的河流有:红澍河、奎旺河、北汝河(入洪河)、慎水河、东风渠、蒋河、康沟河、老涡河、清水河、索须河、通惠渠、贾鲁河、包河、洪河从桂李水文站至道庄桥河段、颍河从登封大金店至告成河段、沙河从叶县邓李乡至舞阳县莲花镇河段、惠济河从杞县大王庙水文站至柘城县陈青集乡河段。淮河干流评价河长350.4千米,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占95.6%,仅月河口断面水质为Ⅳ类,主要污染项目是氨氮和化学需氧量。

长江流域:监测评价1个水系,10条河流,42个水质站,总评价河长1383.7千米。全年期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为1105.6千米,占本流域评价河长的79.9%;污染严重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为82.3千米,占5.9%。汛期和非汛期符合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河长分别占81.5%和67.9%,失去供水功能的河长分别占5.4%和5.9%。水质良好的河流有丹江、老灌河、泌阳河、淇河、三夹河、赵河、刁河、唐河源头方城段、唐河三夹河口至郭滩段、白河南阳市卧龙区以上河段等;受到严重污染失去供水功能的河段是南阳市卧龙区至宛城区段,主要污染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

(三)水库水质

对全省35座大中型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其中25座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占评价水库总数的71.4%,不符合地表水饮用水源区水质要求的水库有10座,分别是鸭湖水库、丁店水库、楚楼水库、李湾水库、南海水库、坞罗水库、后寺河水库、汤河水库、佛耳岗水库、河王水库,其中河王和佛耳岗水库污染严重,失去供水功能。

(四)地下水水质

2011年全省共监测地下水井209眼。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以“地下水单组份评价”和“综合评价”分别进行评价。

单组份评价结果:58眼井达到Ⅲ类水标准,占总监测井数的27.7%,67眼井达到Ⅳ类标准,占32.1%,84眼井达到Ⅴ类标准,占40.2%,超标项目主要为氨氮、亚硝酸盐氮、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等。

综合评价结果:58眼井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占总监测井数的27.7%,113眼井综为较差,占54.1%,38眼井为极差,占18.2%。

(五)水功能区水质状况

2011年全省共评价地表水功能区359个,按照《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确定的水功能区评价方法,对照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进行评价。其中有74个水功能区达标,达标率为20.6%;评价河长9994.9千米,达标河长2131.3千米,达标率21.3%;评价水库蓄水量46.02亿立方米,达标蓄水量为32.66亿立方米,达标率71.0%。详见表5。

表5 2011年河南省地表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达标分析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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