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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那些妾

2012-08-20余华林

东西南北 2012年23期

余华林

民国初年,北平曾出现由达官显贵们的媵妾组成的“姨太太团”,娶妾已成社会风尚。

有人说:“中国纳妾之制,始于黄帝;而妾之名称,则创自三代。”刚一开始,纳妾还只是少数显贵的特权,降及明朝,律法明确规定,四十岁以上无子者皆可纳妾。清律则将这条限制也给删除,不问是否有子,及男子年龄如何,均许纳妾,于是一时之间,凡家里有点闲钱的,凡原配表示“理解”的,想纳的,都纳了。

十九世纪末,西方传教士东来,欧风美雨东渐。在上海创办的《万国公报》登载了不少有关婚姻制度的文章,中心思想就是“中国婚姻制度实在是太不文明了,西方国家一个人就绝不能娶两个老婆”。在此影响下,中国人中的一部分,对“婚姻”开始有了新的认识。

组团反妾

最早有所行动的是梁启超与谭嗣同,他们创立了一个“一夫一妻世界会”,提倡一夫一妻制。待到二十世纪初,留学生知识分子群体形成以后,他们由于有西方社会生活体验,更加痛恨传统婚姻制度,对其批判也更为彻底。

1900年,蔡元培在续弦时公开提出男子不娶妾、男子死后女子可改嫁、夫妇不合可离婚等征婚条件。辛亥革命胜利后,他又和宋教仁、李石曾、吴稚晖等二十多位政府要员及社会名流一起,倡议创立了“社会改良会”,以“人道主义及科学知识为标准而定改良社会之条件”为宗旨,提出三十六种改革社会恶习的办法,其中即包括“不狎妓、不置婢妾、实行男女平等”等条。不狎妓、不置婢妾更被视为应当改革的社会恶习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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