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高校财务管理*
2012-08-15马玲
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
马 玲
(金陵科技学院财务处,江苏 南京 211169)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近年来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在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从2007年7月起,教育部对各直属高校财政性资金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高校的预算编制、用款观念以及支付方式产生了冲击。
一、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背景
我国现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于2001年由财政部颁布实施的,此前,我国财政管理制度是以分散制度为主。分散制度是指财政资金通过国库层层下拨至用款单位,用款单位根据批准的预算计划和支出用途用于支付商品和劳务等开支。在实施这项制度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将款项直接拨入高校银行账户,而高校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的程度如何,只能依靠事后检查,容易形成预算和执行“两张皮”。其二,产生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款的问题。分散制度下国库先将资金拨付一级预算会计单位,由一级预算会计单位转拨至二级预算会计单位,再由二级预算会计单位拨至高校。同时,高校可以自由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内和预算外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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