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几个关键问题
2012-08-15杨平
四川水力发电 2012年2期
杨 平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都 610015)
0 引言
本轮电力体制改革始于2002年,按照“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原则,对原国家电力公司进行了拆分和重组,组建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剥离了电力辅业并于2011年9月整合为两大辅业集团;2003年成立了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职能的国家电监会。发电侧形成竞争态势已有时日,与发电密切相关的煤炭生产、销售也实现了市场化,但由于能源工业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矛盾没有得到化解(市场煤计划电只是原因之一),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没有形成,近年来火电企业生产经营难以为继,政府宏观调控左右为难,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一涨再涨,广大人民群众成为资源价格大幅上涨的主要承担者。我国许多地区占全部用电量85%左右的工业和商业用电实际支付的可比价格水平已高于美国等发达国家[1]。
新时期,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应该坚决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原则,排除不同利益主体的干扰,坚定不移地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改变“改得动就改、改不动缓改”的局面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模式。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十七大都明确提出: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因此,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竞争性的电力市场,最终通过改革使人民得到实惠,确保整个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应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为此,应围绕以下几个关键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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