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重视农民工市民化
2012-08-15罗炳锦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年6期
文/罗炳锦
(福建省漳州市委党校 福建·漳州)
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但主要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人口,广义的农民工还包括在农村内部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农民流入城市就业并生活,成为城市新市民和逐步融入城市的过程,与这个过程相伴随的不仅是农民职业上的转变,而且是从传统乡村文明向现代城市文明的整体转变。农民工市民化包括生存职业市民化、社会身份市民化、自身素质市民化和意识行为市民化。生存职业市民化是指要实现职业方面由次属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农民工向首属的、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非农产业工人的转变;社会身份市民化是指要实现社会身份方面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自身素质市民化是指要实现农民工自身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和市民化;意识行为市民化是指要实现农民工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城市化。农民工变市民,不是简单地改写户口本,而是确保进城农民在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农民工整体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农民工“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农民工市民化,既与城市提供非农就业岗位能力有关,也与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财力有关。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既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又是一个比较长的历史过程。实现农民工向市民角色转型,是一个顺应亿万农民工意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重大转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