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谈伦理看人类中心主义
2012-08-15岳磊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2年1期
岳磊
(广东培正学院 思政部,广东 广州510830)
从商谈伦理看人类中心主义
岳磊
(广东培正学院 思政部,广东 广州510830)
商谈伦理倡导一种充分讨论后的程序性共识,它要求讨论者具备相应的理性运用能力。那么,在涉及对“人”的定位的商谈中,既作为道德主体又作为道德受体的人应以一种“认知中心”的姿态参与其中,而非一种预设的“价值中心”。这种“认知中心”的地位是由人类独有的理性认知能力决定的,它赋予了人之为人的特殊责任。
价值中心、认知中心、道德讨论者、道德主体、道德受体
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伟大的观念,它将人放在价值王国的中心,造就了灿烂的现代文明。但随着人类活动深入、扩张,造成了诸多的现实问题——生态失衡、物种灭绝、环境破坏……人们开始怀疑现代文明的成色,并进而展开对人类中心的后现代批评。那么,现代文明是否能够延续下去?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看待人类中心主义。
一、“价值中心”的缺陷
在什么意义上把“人”看成是一种“中心”?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回答。最朴素的当为空间位置上的中心说,如托勒密的地心说、中世纪的神学、中国古代的“五方”说等。这种意义上的人类中心很容易被打破,除了一些宗教狂热主义者之外,现已无立锥之地,不足为惧。影响最为深远的是一种“价值中心”观念。它把人的价值看作价值王国的核心,是实施所有人类实践的立足点。凡是有利于人的利益的,就具有正价值,反之则是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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