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森林公园与生态旅游管理的法律问题
2012-08-15赵峰
山西林业 2012年2期
赵 峰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12)
森林公园是以森林生态资源为基础,具备优美景色和科教、旅游休闲价值的一定地域,经过科学保护和适当开发建设,可以为人们提供旅游休闲和科学教育活动的特定场所。森林公园生态资源有很多种类,其中包括地文资源、水文资源、生物资源和天象资源等。生态旅游是指以保护自然和进行文化知识宣传为目的,在降低对生态环境破坏的基础上,确保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使生态环境保护同发展地方社会经济有机结合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具体到森林公园生态旅游来说就是保护好森林公园生态资源,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完整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系统,将生态旅游限定在森林公园生态系统可承受范围之内,使旅游者亲自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活动之中,更加热爱自然。正是因为生态旅游能满足旅游需求和旅游供给的需要,才使得我国森林公园生态旅游逐渐兴起,成为促进和保护森林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
1 我国森林公园与生态旅游发展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建立森林公园2 583处,总面积1677.69万hm2。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746处,国家级森林公园旅游区1处,面积1 177.66万hm2。9个省的森林公园总数超过100处。森林公园的建立,标志着以开展森林生态旅游为主体的多种功能已经确立,森林不再是生产木材的基地,逐步变成保护森林资源的生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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