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职务犯罪特点及侦防对策
2012-08-15杨少凯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2年10期
杨少凯,张 辉
(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广东 广州 510800;2.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浙江 丽水 323000)
一、职务犯罪与“80后”的概念
(一)职务犯罪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具备一定职务身份的人员或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利用职务便利,从事非法活动,或在职务活动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过失或故意的严重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管理活动并侵害其他法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总称。①这种职务犯罪活动在日常生活中被称之为“腐败问题”。
近年来,继“59岁现象”、“一把手现象”、“窝串案现象”之后,全国范围内的职务犯罪再呈年轻化态势,腐败意识发生代际转移。“80后”年轻干部逐渐成为行贿人的重点“投资对象”,成为他们牟取暴利的“绩优股”。
(二)“80 后”概念
所谓“80后”,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在日常用语上对某一特定人群的称谓。它泛指上世纪80年代左右出生的,年龄约在二十岁至三十几岁之间的一群年轻人。目前,大批“80后”年轻干部陆续走上科处级领导岗位,但是他们人生阅历尚浅、缺乏足够政治经历,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网,往往经不起利益诱惑,最终可能走上职务犯罪道路,不但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还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危害极大。
二、“80后”职务犯罪的特点
“80后”职务犯罪与其他职务犯罪相比,虽有共性,但因“80后”具有独特的时代特征,因而衍生出不同的特点,如犯罪前表现出无常与无知心态,犯罪时内心充满挣扎与困惑,犯罪后内心充满惶恐与自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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