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对策:我国劳动者职业健康权保护探讨
2012-08-15舒德峰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
关键词:危害
舒德峰
2009年6月22日,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引发了人们对职业病的高度关注。其实,这一事件只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病发病持续上升的一个典型案例,类似事件还很多。相对于已诊断为患职业病的群体,那些已经或正在受到职业危害而未被发现的群体更为庞大。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不但成为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而且成为一个十分紧迫的社会问题。
一、职业健康权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
职业卫生概念最早起源于欧洲工业革命初期。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和生产方式的快速转变,大量失地农民涌向城市成为工人,密集的人口、恶劣的条件和高强度的工作,导致职业病发病率迅速上升,但最初并未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重视。当时流行的观点是“粗心工人”模式,普遍认为这是工人自身由于粗心没有做好自我保护,致使危害事故发生。这一理论能够解释一部分事故的原因,但却难以解释有毒有害物质、噪声、辐射等引发的人身伤害①查敬民等:《职业安全卫生在我国的开展情况》,《职业与健康》2003年第7期。。
1842年,艾德温·查德威克出版了《大不列颠劳动人口卫生状况》,推动了英国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公共卫生法案》出台,首次确立了国家的公共卫生责任②E·罗伊斯·派克:《被遗忘的苦难——英国工业革命人文实录》,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10页。。职业病和职业健康逐步引起西方工业化国家的重视,相继出台《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工厂职业卫生状况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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