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文艺消费权益与艺术产业发展

2012-08-15李红春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产品艺术

李红春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文艺消费权益与艺术产业发展

李红春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随着艺术商业化、产业化程度的加深,文艺消费权益是一个必须被提请的概念。它是指公众在购买、占有、使用和处置艺术产品及服务时所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应至少包含自主选择权、信息对称权、公平交易权、产品退换与受损补偿权、维护尊严权以及监督批评权等。对文艺消费权益的维护不仅关系到个体权益和社会公平在当下的进一步深化、发展,也关系到艺术市场的优化、繁荣与升级。目前对文艺消费权益的维护还存在难点,如艺术产品价值在判断上的模糊性、艺术生产链中的利益同盟过于强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对滞后等。在这种情况下,加强文艺市场监管,强化艺术、传媒等各领域的职业道德建设,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立多元动态的艺术评价体系,培养公众的艺术辨识力等就十分必要和亟需了。

文艺消费权益;艺术产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社会公平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始,艺术产品的生产与流通日益被纳入商业轨道,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艺术产品的商业化过程中,艺术产品与大众之间的关系也得以重构,从带有等级色彩的膜拜关系转变为平等互利的契约关系。这一转变不仅提升了大众在艺术活动中的地位,同时也赋予了他们作为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大众的文艺消费权益也就此成为一个现实问题,需要得到理论界的关注。……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产品艺术
好产品,可持续
从灵感出发,邂逅好产品
可爱的艺术罐
因艺术而生
艺术之手
2015产品LOOKBOOK直击
爆笑街头艺术
新产品
产品
下一个酷产品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