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题式教学研究
——基于教学内容的思考
2012-08-15安明霞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2年3期
安明霞
(浙江农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临安3113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题式教学研究
——基于教学内容的思考
安明霞
(浙江农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临安3113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从其教学内容方面来说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实行专题式教学,以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并提高教学实效性。在实行专题教学时应从本课程的特点出发,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要求。在此基础上我们确定了十二个专题及每个专题的主要内容,并提出了实施专题式教学需要注意和解决的一些问题。
专题式教学;教学内容;教学实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大学生进入大学后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其教学目的就是要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让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但实际上很多大学生不重视这些课程,认为这些课学不学都无所谓,逃课成了他们的选择之一,也有的学生为了获取学分和文凭而不得不学。为改变这种现状,我们必须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方式、方法进行改革探索,以更好地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一、《基础》课实行专题式教学的主要原因
思政课教学效果不佳已是普遍问题,学生学习思政课的兴趣和国家的期望之间有差距,学生学习思政课的潜在需要和外在表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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