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悦悦事件”看道德价值实现的制度保障功能
2012-08-15周美玲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2年4期
关键词:制度
周美玲
(广州大学 社科部,广东 广州 510405)
从“小悦悦事件”看道德价值实现的制度保障功能
周美玲
(广州大学 社科部,广东 广州 510405)
当今社会要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氛围,使社会道德准则内化为人们的行为规范,仅仅依靠宣传教育是很难做到的。所以,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作为保障,推进道德建设的进程,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实现道德价值就显得非常重要。
道德价值;制度;保障
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一个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时,不慎被两辆车先后碾压,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18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最后一名拾荒阿姨上前施以援手,由此引起全社会极大关注。小悦悦的不幸遭遇令人痛彻肝胆,无所释放的公众情绪把目标指向了18名路人,舆论风向随后被锁定到人性冷漠、道德缺失上,很多人发出了社会何以冷血至此的诘问。随后,社会各界展开围绕如何拒绝冷漠,唤醒真爱的一系列行动,对事件进行深刻的反思,甚至有人提出应该把“见危不救罪”加进我国刑法。我们知道,道德与法律两者从来都是密切联系并且可以转化的,当道德的力量本身足以保证道德规范得以实施时,法律就应与道德保持必要的距离。但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使道德规范得到实施,而该规范对社会来说又至关重要时,就有必要采取法律干预的手段,以强化和巩固该规范,否则,听任道德规范的滑坡,直至最后成为普遍现象,到那时再想通过立法扭转局面,恐怕就为时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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