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惠民选择更多样标准更合理信息更公开
2012-08-15
山东农机化 2012年1期
本刊讯2012年中央财政将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财政部已于2011年9月20日将今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元指标提前通知各省级财政部门。近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体要求、实施范围、补贴对象将保持不变,补贴标准适当微调。
选择更多样——严防地方保护,确保农民购机自主选择权
今年《意见》提出,各省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本省具体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凡是补贴品目范围内并已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都有资格享受补贴。为防止地方保护,明确要求省域内补贴机具种类保持一致,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能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改公布各省补贴产品目录为公布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表中不再带具体生产企业和产品型号,由农民从支持推广目录中自主选择。
根据《意见》,今年的补贴对象继续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享受补贴。全国补贴种类上保持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继续覆盖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及节水灌溉机械设备种类。
标准更合理——定额补贴不得超过本省近3年市场均价30%
针对一些地区个别机具补贴额确定偏高问题,《意见》要求各省严禁以农机企业的报价作为补贴额测算依据,而是要以补贴产品近三年的实际市场销售价为基准,合理测算补贴额,并加强对补贴产品市场价格的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变化情况,对过高的补贴额及时做出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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