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北地区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思考
2012-08-15刘中山吴秀琼巴中市农业局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12年5期
关键词:农业
□欧 敏 王 毅 刘中山 吴秀琼/巴中市农业局
四川省东北部包括广安、南充、达州、巴中、广元、遂宁6个地级市,农业资源丰富,地形以山地为主,坡耕地多。新形势下,如何加快川东北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速度,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于促进农业进步、农民增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川东北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现状出发,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 川东北地区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性
(1)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川东北地区农业生产方式相对落后,通过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可提高土地产出率、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与现代农业顺利对接。
(2)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现代化要求用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组织管理农业,在不改变家庭经营的前提下,由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方式取代分散的小农经营方式,使农业经营逐步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统一供种、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采取新的种养方法,有利于产后加工、销售服务,有利于容纳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技术装备,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3)农地适度规模经营能顺应农民与土地关系逐年淡化的趋势。近年来,川东北地区农民的就业、收入和生活水平与土地关系逐渐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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