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视域下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探析
2012-08-15王富超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1期
王富超
(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24)
当前随着城市化步伐的逐步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给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必需的劳动力。但我们不能忽略的是,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背后,却隐藏着另外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问题。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来说,应当给以儿童权益的全面发展以足够重视。1959年的 《儿童权利宣言》把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为保护儿童权益的一项国际性的指导原则,该原则提出后,已在众多国际性公约和区域性条约中加以推广和应用。1990年,我国正式加入 《儿童权利公约》也从法理的角度正式开始重视儿童的权益保障问题。[1]
当前,大量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已经变得越来越凸显,如何从法理的角度寻找切实可行的旨在保护留守儿童心理免受伤害的解决措施和手段,这的确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本文拟以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视域参照,主要探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表现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的具体法律措施。
一、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表现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或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而被留在老家的那些孩子。[2]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家庭中的缺失,对孩子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健康成长造成了负面影响。据詹欢和张捍东的调查,近60%的留守儿童存在心理问题,近65%的留守儿童不愿意与父母进行心灵交流,近30%的留守儿童直言恨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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