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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陆“早晚异同”说探讨——以陈建《学蔀通辨》观点评析为例

2012-08-15柳向忠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柳向忠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国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本文主旨是通过评析陈建《学蔀通辨》之思想观点[1]就朱陆“早晚异同”说问题再做一简梳,其余所辨观点评析另篇论及。

清代章学诚在《文史通义·朱陆》中说:“宋儒有朱陆,千古不可合之同异,亦千古不可无之同异也。”[2]从有宋以来理学的发展看,此说确实切合其实而又公允。朱陆之辩八百年来的确是“不可合”,亦“不可无”,是中国学术史、哲学史上不能不涉及的一条主线,尤其是对道德伦理领域的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探讨在任何时代都具有现实性之重要意义。抛开门户的纠葛、牴牾,恰是理学兼容并蓄、理性发展的有益所在。朱陆之学,既有学术上的鸣辩,亦有因之而来的朱陆异同之争。明代学者陈建 (1497-1567)著《学蔀通辨》亦是在这一问题视野中展开的,直接动机在于辨王阳明《朱子晚年定论》等“颠倒早晚,以弥缝陆学,而不顾矫诬朱子,狂误后学之深”[3](P113)的朱陆“早异晚同”说之非。

一、朱、陆“早异晚同”说的缘起

陈建在《学蔀通辨·总序》中述及了朱、陆“早异晚同”的由来,他指出:

不意近世一种造为早晚之说,乃谓朱子初年所见未定,误疑象山,而晚年始悔悟,而与象山合。其说盖萌于赵东山之《对江右六君子策》,而成于程篁墩之《道一编》,至近日王阳明因之又集为《朱子晚年定论》,自此说既成,后人不复暇考,一切据信,而不知其颠倒早晚、矫诬朱子以弥缝陆学也。其为蔀益以甚矣。

现再详考之,首次明确提出朱、陆“早异晚同”的是赵汸(称东山先生,1319-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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