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多元化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研究
2012-08-15商春荣黄燕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
关键词:主体
商春荣,黄燕
(1.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2;2.汕头大学商学院,广东汕头 515063)
农村社区多元化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研究
商春荣1,黄燕2
(1.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2;2.汕头大学商学院,广东汕头 515063)
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包含发现需求、资金筹集、激励、决策和组织、排他设置和公平等方面。案例分析表明,社区组织、农户及私人都可以成功提供社区公共物品,每个主体供给机制不同,在公共物品供给中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也是不同的。
农村社区;公共物品;供给主体;资金筹集
一、引言
目前,国家不能为农村居民大规模提供基本公共品,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主体是由社区组织和农户以自给方式筹集资金满足自身需求[1]。其中,社区组织作为供给主体,依赖于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社区治理模式;在集体经济落后的地区,以农户为供给主体,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来解决资金筹集,这依赖于农民之间的集体行动。理论上,不论是公地悲剧理论,还是囚徒困境论及集体行动逻辑理论,都认为理性的个人在集体行动中具有搭便车的倾向,农民合作和集体行动存在着困境。刘鸿渊[2]认为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自发性供给行为很难产生,“一事一议”的民主决策机制是失效的;刘永功,余璐[3]认为村庄难以组织集体行为,村庄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着总体不足;王小林、郭建军[4]认为政府部门、村集体及企业等组织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农村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渠道是由农户自行安排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