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范处义解诗之法
2012-08-15张白振高晓成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
张白振,高晓成
(1.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西太谷030801;2.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北京100015)
范处义的 《诗补传》,以 《毛诗诂训传》为底本,按 “毛诗”的篇目顺序逐篇训解,先解《诗序》,后释正文,其后为音、字诂训,以求《诗经》的文义清晰。夏传才说的更为明白:“每类诗之前,仿郑氏 《诗谱》例,约取其文,简要说明该类诗藉以产生的历史地理背景及其体用、特征等。接着依次分篇作解,先标篇名,再具录《诗序》原文,低一字加以补说;随后逐章具录经文,也是低一字进行补说,先释词,再训解句意,暗引旧注,以自说形式出之。”[1]
范处义作为南宋前期尊序派的代表人物,不仅对 《诗序》的训解表达了宗序思想,还体现在解诗之法上具有明显的宗序特征。范处义认为《诗序》“内有圣人之遗言”,国史作之,不可不考;《诗补传·明序篇》把 《诗序》比作 《易》之 《文言》,《易》的系辞比作 《诗序》,认为学《诗》不求 《序》,将不得其门。
范处义的解诗之法,以 《诗序》为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参照各家各派的学说,取长补短,明确观点
例:《汝坟》。“韩氏以 《汝坟》为思亲。刘向 《列女传》曰周南大夫受命,平治水土,过时不来,其妻恐其懈于王事,言 ‘国家多难,惟勉强之,无有谴怒,遗父母忧’,乃作诗曰:‘鲂鱼頳尾,王室如毁,虽则如毁,父母孔迩。’今据诗,妇人则以夫为君子,未有以父母为君子者,是诗言 ‘未见君子,惄如调饥’、‘既见君子,不我遐弃’,真夫妇之言也,韩氏之徒以 ‘父母孔迩’一言,遂谓由思亲而作,殊不知玩味一篇之旨,如卒章皆勉之以正之言,与今 《诗序》及刘向之说合,益知毛氏可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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