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视阈下旅游文化译者主体地位的构建
2012-08-15李济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2年12期
李 济
(蚌埠学院 外语系,安徽 蚌埠 233000)
1.目的论对旅游文化译者的启示
德国功能派目的论将翻译视为一项须考虑读者和客户要求的全新的目的性交际活动。由于文化背景、思维方式、表达习惯上的差异,源语作者意图及其采用的语篇形式与目的语读者的接受能力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该从目的语读者角度出发,根据译文的预期目的来决定自己的翻译策略。目的论突出了翻译活动的参与者特别是翻译活动发起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提升了译者这一翻译主体的主动参与性。
旅游文化泛指旅游这一经济产业或这种社会经历所涉及到的一切文化。而作为旅游文化的译者,主要是指直接从事涉外旅游翻译工作的译员和导游。旅游文化是传播文化的重要载体,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文化传统、民俗民情、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思想意识各异,决定了旅游文化中译者工作的特殊性。在旅游翻译中,包括宣传、广告、推销、口号、标识、菜单、景物描写、饭店描述等题材的翻译很难做到文字对等,因此,不少等值是无法实现的。旅游文化翻译具有实用性、目的性、专业性、匿名信和商业性特点,而功能派目的论侧重目的语、强调目的至上原则,突出文本的功能与文类规约,具有理论高度与深度,对旅游文化翻译实践和研究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直接和间接的实践和经验都表明,相当数量的旅游文化翻译应该以译文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作为翻译的重要原则和目的,从而摆脱传统的翻译模式和理论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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