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问题浅析
2012-08-15吴祖义
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吴祖义,王 曦
(1.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北京100875;2.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商学院,北京100083)
文化创意产业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方向之一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已成为各国所瞩目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各国政府积极规划、扶持和发展的产业。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也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得到国家和地方等各级政府的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地位不断晋升。
自从1993年我国文化部首次采用“文化产业”这一概念以来,文化创意产业在我国的国家发展规划纲要中的地位被不断地突显出来,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被列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这些新的发展动向正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在中国的跨越式发展。然而,尽管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已经展开了全面发展的态势,并且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同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早并较为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并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一、系统设计的不足
(一)理论上概念和范畴的含混不清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一直以来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概念和范畴的模糊和交叉状况。“文化创意产业”同“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一直并存于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的话语体系,三者虽有重大交叉,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然而这种状况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数据统计上的含糊不清,即概念的不统一致使各级部门的统计数字来源的范围不一致,也即有些行业可能在某些地区被划为文化创意产业统计了进来,而在另一些地区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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