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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狩猎民族的身份分化——以鄂伦春族为例

2012-08-15查干姗登

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6期

查干姗登

(琼州学院海南省民族研究基地,海南三亚572022)

人类学将从事传统游牧、狩猎的民族称作“狩猎采集民”(hunter-gatherer)或者“食物采集者”。狩猎采集社会属于简单社会的范畴,其规模较小,没有复杂的技术,没有复杂的社会组织,一些风俗习惯,比如礼物交换、共享食物等,具有明显的再分配功能。因为生产手段,例如工具、土地等是集体所有,其他财产通常也在部落成员之间平均分配,有学者将这种简单社会视为原始共产主义。狩猎采集社会从整体来看可被视为是平等主义的社会,其内部却存在个体间相互区隔的标准。美国人类学家萨林斯将性别(sex)、年龄(age)和个人特征(personal characteristics)作为狩猎采集等简单社会的分层标准[1]。我国具有代表性的狩猎采集民族是鄂伦春族。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概念才真正深入到鄂伦春族社会的内部。国家政策的影响以及外界生存环境的变化对鄂伦春族社会的影响很大,以亲属制度、性别、个体特征为区隔的相对“平等”和“同质”的社会出现了分化。

一、狩猎鄂伦春族最初的身份分化:“干部”与“猎民”的分化

建国初期,鄂伦春族进入了国家体系,其社会身份也开始出现了分化,有的成为了“干部”,有的成为了“猎民”,这种分化类型一直在当地保留着。

在传统的鄂伦春社会,个体之间的区隔并非以财富多寡、先赋地位高低为标准,而是由年龄、性别以及个人能力决定的威望(声望)的高低来决定。部落里,威望高的人拥有较大的政治影响力,可以对部落内的重大事务做出决策,成为鄂伦春族参与国家社会改革的重要力量①在一些历史资料、论文中,学者常使用“上层领袖”、“上层人士”“部落头人”等名词来指代威望高具有较高影响力的鄂伦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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