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转让服务法律研究
2012-08-15华东政法大学宋怡欣
河南科技 2012年14期
华东政法大学 宋怡欣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转让服务法律研究
华东政法大学 宋怡欣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金融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而私募债券转让服务是解决该问题的一种新方式,其特点在于通过市场手段而非行政手段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可以尽量避免对投资者的伤害以及市场秩序的影响。但是,私募债券转让不能毫无节制,应当建立相应的准入标准,明确定位其融资对象。
一、中小企业债券市场的法制环境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长期以来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社会普遍认为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缺乏支持,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大批中小企业因资金缺乏倒闭以及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暴露出的高利贷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事实上,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支持已经开展多年:1998年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其中特别强调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2002年人大又正式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其第二章亦要求通过国家扶持、金融机构帮助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十条专门要求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五至第九条提出了各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措施。因此,无论在法律还是政策层面上,政府并未忽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只是效果一直不能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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