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环境执法难的突出问题
2012-08-15尚林
环境科学导刊 2012年3期
尚林
(当涂县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安徽当涂243100)
论基层环境执法难的突出问题
尚林
(当涂县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安徽当涂243100)
认为基层环境执法存在环境立法欠缺执行细则,基层环保执法队伍综合实力落后,环境执法体制名义不顺,地方保护主义,企业环境意识不高等问题。提出必须从完善环境立法,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理顺环境执法体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强化政府环境责任,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控力度等多方面齐发力,共谋对策。
环境执法;问题;原因;对策
1 环境行政执法理念简述
环境行政执法指依法享有环境管理权的行政主体,依职权适用法律手段对环境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环境行政行为,并进行其它环境监督管理的活动。环境行政执法不包括“行政机关制定环境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行政立法行为”及“解决和处理争议与环境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的行政司法行为”。环境行政执法的具体形式包括:环境行政许可、“三同时”验收、现场检查、限期治理、排污收费、调查取证、环境行政处罚等。其兼具环境法与行政法的双重特质,遍及环境管理的方方面面,是环境管理过程中最为有效的执行手段。
2 环境执法难的深层次原因
2.1 环境立法体系的缺陷
我国环境立法体系虽面面俱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众多,但却缺乏最基本的可操作性。譬如施行于200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明确阐述“海洋污染损失”是指由于人类的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碍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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