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洪灾成因及防治
2012-08-15徐媛媛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年17期
□吴 刚 □徐媛媛(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望谟县为贵州省山洪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根据资料统计,自解放以来望谟县发生了数次特大洪水灾害,其中以1951年、1982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和 2011年最为严重,特别是2006年、2008年及2011年的特大洪水给望谟县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1.洪灾成因
望谟山洪灾害的成因主要可分为自然因素(内因)和社会(人类活动)因素(外因)。
自然因素主要包括强降水(大雨量高强度)、地形坡度陡(河道比降大汇流时间快洪峰集中)、地质构造不良(地层结构松散及覆盖层薄易受强降水形成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因素。
社会因素主要包括防洪设施薄弱、避灾意识缺乏、不合理的人类活动挤占河道行洪断面等因素。
1.1 强降水是山洪灾害的诱发因素
望谟县位于贵州省三大暴雨高值区之一的黔西南分散暴雨区边缘,近年来该暴雨区中心有逐渐向南部望谟偏移的趋势。从历史气象资料看,望谟县多年平均降水量1231mm,年际变化不大,但年内分配不均,每年的5-8月降水量占到了全年的85%以上,极易在汛期发生洪涝灾害。
1.2 特定地形地貌环境是山洪灾害发生的背景
望谟县自然条件恶劣,山高、坡陡、谷深、河床比降大,特殊的地形、地貌是山洪灾害的重要原因。
望谟河河道坡降大、洪水陡涨陡落。望谟县地处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势北高南低,最高与最低海拔高差达1443m。望谟县城以上河道长约30 km,发源处高程1500 m,县城复兴镇处高程约550 m,上游河道比降高达6%,河道平均比降高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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