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08-15于昕强
当代经济 2012年16期
○于昕强
(泰安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山东 泰安 271000)
一、前言
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定义,小企业是“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对“经营规模”的界定是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依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三方面的指标,对不同行业加以规定。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已经越来越突出。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促进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研究我国中小企业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提出相应对策,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主体界限不清
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主体难以界定。由于自身经济实力问题及中国融资环境的制约,在初期和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成立的初始资金及其大部分负债来源于家族成员和亲戚朋友。因此,家庭成员担任了中小企业的所有职务,企业活动与家庭成员活动难以区分,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由于界限不清,企业的资产常被家族成员占用、挪用、或处置,家庭成员的个人开支也很难与企业费用区分清楚。经营权与所有权集一人为一身,致使权益混淆,企业所核算出来的资产、负债、收益也就难以真实反映企业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就无法据此做出各种决策。
2、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
中小企业规模小,家族式的组织结构导致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随意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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