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加强”做好财政监督工作
2012-08-15徐召章
财政监督 2012年16期
■徐召章
一、加强财政收入监督,提高征管质量
一要通过对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管入库、留解和退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准确反映财政收入征缴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二要依据税收法规对税收征管质量实行有效监督,确保税收收入的完整性、及时性。三要加强对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资金、国有资产收益、罚没收入征收的监督检查,督促财政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或按规定进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加强财政支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行政事业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社会保障资金支出、转移支付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要通过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收支两条线改革以及银行账户制度,对财政支出进行跟踪监督,做到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及时发现财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整改意见,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
三、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强化公共支出管理
对政府采购实施财政监督,要紧扣审批立项、招标工作、资金预算和拨付四个环节来开展,对政府采购立项和资金预算审核要结合部门预算来开展,对招标工作和资金拨付过程的监控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推动政府采购制度向纵深发展,保证政府采购公正、公平,维护政府部门形象。
四、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会计监督工作要围绕“遏制会计造假、规范会计秩序、服务宏观管理、维护公众利益”的目标,加强日常监控、重点检查、处理处罚、协调指导,充分利用监督信息系统,对会计行业进行有效监控,扩大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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