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省失业工人社会救济研究
2012-08-15刘慧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8期
刘 慧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省失业工人社会救济研究
刘 慧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历史、社会转型、政策和失业工人自身的原因,广东省的失业问题严重,面对庞大的失业工人队伍,广东省党委和省政府根据党中央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方针和政策,结合本省的具体情况,明确了基本方针,建立了各种救济机构,制定了具体措施,并对部分地区的错误倾向做出及时的纠正,最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巩固了新生政权,缓和了阶级矛盾,为后来的经济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广东省的失业救济进行研究,不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广东省;失业工人;社会救济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及英美等国的规定,失业的定义是:在进行调查之前的四个星期内寻找过工作或期待着工作,并且能在两个星期内开始工作但现在(本星期)没有工作的人。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省工人失业的背景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经历着社会大整合,引发了社会经济结构的急剧变迁及社会全方位的剧烈变动,再加上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还未安置的失业工人,因此产生了庞大的失业人口和严峻的失业局面。从历史原因来看,长期战争的创伤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掠夺加上中国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经济的崩溃及破坏,造成交通瘫痪、工商业萧条、农业落后、物件上涨、市场混乱,全省财政经济存在严重困,人民生活贫困,失业工人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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