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孝经》中“五等之孝”的辩证思考
2012-08-15罗丽榕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1期
罗丽榕
《孝经》是儒家专门论述孝道思想的典籍。由于它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内容贴近生活实际,两千多年来,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广为传习,倍受尊崇,在封建社会里是一部流传最广的儒家经典。虽然其总字数不到两千,可是孝的思想全面而完备。《孝经》把孝泛化、政治化和神秘化,使得孝的思想有精华也有糟粕。其中的“五等之孝”也是集精华与糟粕于一体,应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一、《孝经》中“五等之孝”的提出及其内容
第一次开始将孝做等级划分的是曾子。在曾子之前,孔子在谈孝时,提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孔子只是从“礼”的角度指出孝有差别,但未将孝作三六九等划分。至曾子始,出现了“君子、士、庶人”之孝。《大戴礼记·曾子本孝》曰:“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谏;士之孝也,以德从命;庶人之孝也,以力恶食。”这样,曾子就第一次依据社会阶层的等级将孝做了等级划分,这为后来《孝经》一书中的“五等之孝”做了铺垫。《孝经》按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的不同,把孝划分为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之孝、庶人之孝五个不同等级,即“五等之孝”。“五等之孝”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天子之孝
天子是一国之君,《孝经》将天子之孝列为五孝之首。对于天子之孝,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孝经·天子章第二》)孔子说:天子爱父母就一点也不敢恶言恶语、欺凌压迫天下人的父母;……
登录APP查看全文